个税改革需紧跟新时代步伐
2018年03月10日 03:59
作者:宋清辉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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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税改革需要全方位、系统性考量,其中还需要各部门的支持配合,才能令改革落地。

  财政部发布的2017年财政收支数据显示,2017年个人所得税11966亿元,同比增长18.6%,占当年全部税收收入的比例为8.29%。与起征点调整的2011年相比,无论是个人所得税金额,还是其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都有提升。

  这几年个人所得税增加,一方面是因为居民收入的增加,另一方面是因为税基的拓宽。在很多老百姓眼中,个人所得税就是工资中要交给国家的那一部分。实际上,个体工商户经营收入、版权或知识产权收入、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股息以及奖金等都需要上缴税,均为个人所得税。

  今年距离上一次个税起征点的调整时隔七年。这七年来物价上涨不少,个税对不少工薪阶层形成不小的压力,个税改革成为必然。但如果将个税起征点仅从3500元上调到5000元,或是更高的10000元,这种简单的数字变动对人们的生活而言,并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也不能称之为改革。

  个税改革需要是全方位、系统对当前的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进行修改。其中还需要各部门的支持配合,才能令改革落地。笔者期望,再次改革的个税能够做到两点:第一能够降低个人的个税负担,获得更多的可支配方式;第二通过严格的政策防止各类偷税漏税情况,保证每个符合条件的公民都依法缴纳个税。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上调,可以令工薪阶层获得更多的可支配收入,有助于拉动我国的消费,缓解工薪阶层的生活压力。如果真正考虑到工薪阶层的生活,应该根据这类人群最终的可支配收入收取个税,即不是以每月工薪收入计算,而是以扣除每月固定支出和可浮动支出后进行个税计算。

  简单来说,企业所得税是根据企业盈利情况收取的。在企业处于亏损的会计年度,企业可以不缴。个税改革也应该如此,不宜仅考虑个人的收入,同时需要考虑到不同人群的各种支出,近年来广泛讨论的房贷抵个税就是这样的形式。房贷抵个税,可以理解为“房奴”的每月收入减去“月供”,剩下的那一部分根据起征点和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情况计算所得税。

  房贷抵个税仅是一种借鉴之处,包括房租抵个税、车贷抵个税等,都可以考虑到个税改革之中。改革的同时,监管方式也需要同步升级,例如监控个人的银行、账户流水情况,看其是否有根据租房合同金额提供房租,防止偷税漏税现象出现。

  以这种抵扣的方式再进行个税征收,对没有住房的人而言不公平,没有房产、不用偿还房贷的他们必然会承受更多的压力。因此,个税改革不能只是单独的改革,而是需要和多种改革共同实施,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与各系统对接。只有多种税改同时实施,例如对于有房产的个人,有必要向其征收房地产税,才能实现税收真正的调节和资源分配作用;只有与各系统对接,才能实现工作报告中“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这方面的抵扣。

  无论是否税改,都会有人想办法合理避税。例如有上市公司高管给自己定下一元的年薪,个人完全不用缴纳个税,所有的消费都可以通过公司走账的形式完成,税法对这种符合法规的情况也没有办法。

  社会的组织层次大多是二八结构,即大部分的财富被少数人掌握,以此大部分的个税应该由这小部分富裕人群承担,小部分的个税由大部分低收入人群承担。个税改革更需要盯紧这类高收入人群,对其股权、股息、红利等方面进行监控,对其股权、技术转让获利情况进行监督。这些部分一旦产生收益,按照税法也需要缴交个税。

  对于全部通过公司走账的方式避税虽然合理,但这不意味着这类高管应缴的税费就消失了,只是将个税转移到企业税当中,由企业为其买单;但如果企业偷税漏税,这就会产生不良影响。因此,这也说明个税在进行改革的同时,必须和其它税改结合起来,全面堵住偷税漏洞。

  个税改革的同时,笔者还期望个税的使用能够公开透明,让公众能够通过公开系统查询到上缴的个税用到哪些项目,让社会公众可以亲身体会个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责任编辑:DF309
原标题:个税改革需紧跟新时代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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