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商业银行法建议方案上报 或涉存贷比指标
2014年12月17日 05:10
来源:中国证券报
东方财富APP
Scan me!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Scan me!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在东方财富看资讯行情,选东方财富证券一站式开户交易>>

  取消存贷比“硬性考核”为大势所趋

  中国证券报记者近日获悉,有关部门已将修改商业银行法建议方案上报,可能涉及到存贷比指标修改。存贷比指标有望不再作为银行业硬性监管指标,而是作为动态的监测指标。知情人士透露:“对于这一点,相关部门有较高共识,取消‘硬性考核’是大势所趋。”

  商业银行法规定,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银监会自2011年开始推行月度日均存贷比指标。目前,美国、荷兰、比利时及中国香港均将存贷比指标视为监测指标。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增加存贷比指标弹性,改进合意贷款管理,完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核销税前列支等政策,增强金融机构扩大小微、“三农”等贷款的能力。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增加存贷比指标弹性,最终取消对这一指标的硬性考核,可消除金融机构在应对市场新变化时存在的制度瓶颈,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法律界人士表示,商业银行法修改必须经过提出、审议、通过、公布等程序。一般而言,整个过程至少需半年以上时间。银监会有关人士近日透露,已向国务院汇报,建议全国人大适度修订商业银行法。专家和银行业内人士预计,在商业银行法修改完成前,不排除相关部门再次调整存贷比指标计算口径。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责任编辑:DF127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Scan me!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网友评论
还可输入
清除
提交评论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最新 最热 最早
加载更多
查看全部评论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
搜索
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