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这是基于“三农”工作在中国式现代化全局中的战略地位,对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提出的重要战略要求。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持续完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推动乡村各个领域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
长效机制关乎全局
长效机制管根本、利长远,关乎发展全局。所谓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是为实现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而建立的一系列稳定且长期有效的制度、规则、政策体系与运行机制。可以从三个维度认识其重要意义。
从历史维度看,任何致力于实现现代化的国家,都无法回避农业农村现代化问题。不同国家采取了不同的方式和路径,取得了不同的效果,各有其优势和局限性。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是我国立足国情农情探索出的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然而,我国推动乡村振兴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显更为复杂。一方面,我国人多地少、小农户数量众多,要确保小农户在现代农业中不掉队,推进农业现代化,离不开有效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另一方面,我国乡村人口众多,即便基本实现城镇化后,仍有数亿人居住在乡村,这就决定了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建设不能以乡村荒芜为代价,必须通过长效举措来分类推动乡村振兴。
从实践维度看,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涉及乡村空间形态、结构功能、发展样态的全面更新,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复杂动态过程。这种构成的复杂性和发展的动态性,决定了不能仅靠短期政策来推动,必须建立能够随不同阶段主要矛盾变化而及时调整的制度体系。同时,乡村振兴不是单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振兴,而是涵盖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的整体振兴,“五个振兴”不能割裂推进,需要协同推进形成整体效能,这意味着不能靠单一或局部的政策来推动,需要建立对不同领域各个环节进行统筹协调和综合治理的机制。
从系统维度看,我国采取的是“并联式”推进现代化的路径,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是叠加发展的,这意味着乡村全面振兴要与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起来一并推进,这与西方一些国家存在明显区别。实现这一目标,需要通过系统的制度设计,打破城乡制度壁垒,使乡村发展与城市发展在战略层面进行有效衔接和协调,通过对城乡空间布局、公共资源配置、产业发展、社会治理等的系统构建,畅通工农城乡循环。
四个方面相互关联
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可以分为战略统筹机制、资源配置机制、发展动力机制、保障实施机制等,四个方面相互关联、相互支撑。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或薄弱,都会影响到整个机制的效能和可持续性。
战略统筹机制。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需要兼顾各方面因素和利益关系,动员更多力量、用更大的力度持续推进,为此必须建立高效的战略统筹机制。其中,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根本保证。战略方针是政策制定的依据,也是社会资源分配和协调的指南,为发展规划制定提供方向指引。发展规划则将乡村全面振兴目标具体化为不同阶段、不同领域的可操作性目标,使战略更具可执行性和可衡量性;同时,统筹协调政府、市场、社会等不同主体力量和资源投入,确保不同部门、不同环节之间相互配合、协同工作。
资源配置机制。通过建立合理的资源配置机制,可以确保乡村全面振兴所需的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得到持续稳定的供给,并且能够高效组合利用。这里主要包括政府配置和市场配置两种基本方式。其中前者是指政府可通过财政投入、税收优惠等手段,对社会资源进行统筹、调配和引导,使其向乡村流动配置。后者则是指通过市场机制,即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等,引导劳动力、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提高要素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效率。
发展动力机制。制度改革和科技创新是乡村全面振兴的两大动力源。一方面,有效的制度安排能够降低交易成本,促进资源在城乡之间及乡村内部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促进乡村产业发展效率提升,为乡村建设和治理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科技创新对乡村全面振兴的影响日益凸显。特别是新技术革命打破了传统治理框架和一些规则的边界,正在深刻改变城乡互动模式,推动城乡生产网络、社会网络等的持续演化,成为破除城乡二元结构藩篱、推动乡村发展的重要动力。
保障实施机制。这里主要包括组织保障、法治建设、信用治理三个方面。组织保障是通过建立明确的组织架构、管理体系和责任分工,使各领域振兴有明确的执行主体和协调机制。法律法规具有强制力,将乡村全面振兴的任务、目标、要求等转化为法律规范,将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和经验做法制度化、规范化,为各类主体的行为设定明确边界和规则。信用建设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性工程和重要保障,有利于激活资源配置效率,提高治理效能。
推动制度成熟定型
“十五五”时期,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关键在于推动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定型,重点需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确保对“三农”工作的重视程度、投入强度、工作力度不减弱。在这一过程中,既要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规划、项目、资金、要素间的有效衔接,又要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引导、鼓励、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凝聚全社会共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强大合力。
优化城乡公共资源配置机制。适应城乡人口结构、空间形态变化趋势,把投资于物同投资于人更好地结合起来,围绕满足人的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优化农业农村投入机制和城乡公共资源配置模式。一方面,强化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不断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让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另一方面,统筹优化村镇布局,坚持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加强重点镇、中心村建设,引导人口、产业适度集聚;增强公共资源与人口分布的空间适应性,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效率。
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加快破除妨碍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壁垒,加强农村要素市场建设,分类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扩大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稳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分类保障乡村发展用地。健全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激励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和创业就业,发展壮大乡村人才队伍。
同时,还要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完善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确保乡村振兴投入力度不断增强。健全乡村振兴法律规范体系,持续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在法治轨道上纵深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