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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讯 3月26日,富森美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成都川经龙雏壹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宏明电子股份比例为11.1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川经基金为宏明电子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在减持宏明电子前15个交易日需进行减持预披露。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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