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投资培育数字经济独角兽、瞪羚企业情况纳入国有创业投资考核体系
2026年02月03日 18:05
作者: 朱雨蒙
来源: 人民财讯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人民财讯2月3日电,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福建省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十条措施》,其中提出,强化金融供需对接。引导更多数创企业进行融资对接,定期举办政银企数对接会,向金融机构推送数创企业信息。健全省数字产业发展基金等产业基金投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基金与省级数据主管部门投审会商机制,将投资培育数字经济独角兽、瞪羚企业情况纳入国有创业投资考核体系。优化完善政府投资基金跟投机制,省级政府引导基金跟投国家级基金、优质基金管理机构领投的数创企业项目的,依法依规适用尽职合规免责机制。建立让利机制,省级政府引导基金可按有关规定与子基金管理机构及基金投资人事前约定,政府出资可以按不低于基金净值或原始出资额加门槛收益率的价格提前让利退出,子基金清算时,政府投资基金可向基金管理机构和社会资本适当让利,最高不超过政府出资部分收益的50%。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 责任编辑:3
原标题:福建:将投资培育数字经济独角兽、瞪羚企业情况纳入国有创业投资考核体系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