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6年01月23日 22:18
来源: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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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日报网讯 1月23日,新中港发布公告称,国泰海通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指定田昕女士、夏静波先生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截至目前,持续督导期已届满,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且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完成转股,根据相关规定,国泰海通对此未尽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现因夏静波先生工作变动,无法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海通现委派保荐代表人王鹏程先生接替夏静波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73
原标题:新中港: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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