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事项备案审查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2025年财政预算事项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于12月22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根据报告,2025年,预算工作委员会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财政预算事项备案审查工作实现良好开局,备案工作做到“有件必备”,审查工作做到“有备必审”。
开展财政预算事项备案审查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是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的重要举措。
报告称,国务院依法履职,今年以来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财政预算事项备案报告20件。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国务院有关部门立足自身职责,认真做好报送备案、解释说明等具体工作。财政部对财政预算事项努力做到“有件必备”,按照规定做好具体工作,不断提高报送备案材料的规范性。
报告显示,预算工作委员会对报送备案的财政预算事项,对照预算法、有关单行税法等规定开展审查工作,深入研究并提出审查报告。今年备案审查的事项包括税收优惠政策等有关涉税事项,汇总的地方预算、决算情况,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等财政体制事项,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
报告称,下一步,拟从五方面加强财政预算事项备案审查工作。一是推动优化报送机制,增强报送备案的规范性与时效性。二是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审查标准,提高审查工作质效。三是加强财政预算事项备案审查工作与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和财税立法工作的有机衔接、相互促进。四是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和信息化建设。五是推动地方人大建立健全财政预算事项备案审查制度。
(文章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