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推进各类园区低碳化零碳化改造,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零碳园区建设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月23日消息,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海南自贸港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各类园区低碳化零碳化改造,支持有条件的园区率先建成海南自贸港零碳园区。
重点任务方面,通知提出,构建新型零碳能源系统。加强园区与周边风电、光伏、光热、生物质能、核能等零碳能源匹配对接,积极有序推进园区及周边零碳能源项目建设,科学配置储能等调节性资源,实现热力、电力零碳化供给。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实现绿色电力可溯源、可核算,鼓励参与绿证绿电交易。发展智能微电网,实现与大电网兼容互补,提升园区配电网的灵活性与安全韧性。
打造产业降碳新模式。支持园区开展CCUS、新材料、未来能源等领域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研究和示范项目建设,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发展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积极探索绿色能源制造绿色产品的“以绿制绿”模式。鼓励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健全园区循环利用体系等。
此外,海南还将实施建筑减碳新示范,完善交通脱碳新体系,搭建智慧管碳新系统,探索长效治碳新路径。
通知称,将加强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相关项目建设。用好支持零碳园区建设的各类财政资金。引导金融机构为零碳园区提供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金融支持。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零碳园区建设。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