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向社会联合发布第三批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从顶层设计到实践深耕,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已走过十余年的历程。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创造性地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正,正式赋予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职责。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明确要求。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今年10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从“探索”到“拓展”,再从“完善”到“加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诞生与发展,深刻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远见卓识,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今天,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已步入全新的法治化、规范化发展阶段。目前已经有26部现行法律规定了公益诉讼条款,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从最初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4个法定领域,扩展到妇女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文物保护等14个领域。
司法实践的有益探索不断促进了法律制度的完善。今年10月,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已经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草案将散见于单行法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整合在一起,在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规定上,既“锚定重点”又“预留空间”,对当前司法实践已经较为成熟、社会共识度高的领域予以明确,将现行法律规定的14个领域予以固化,使这些领域的公益保护工作有了更直接、更专门的法律依据;同时,还新增文化遗产保护、国防和军事利益保护两个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是总结十年来公益诉讼制度实践经验、破解实践难题的关键举措,标志着我国公益诉讼制度迈入专门立法保障的新阶段,有助于推动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和全面发展。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指导引领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从过去一年的全国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遴选出7个典型案例,作为第三批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予以发布,既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相关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对检察公益诉讼立法进程的积极呼应。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涵盖农用地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处方药使用安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障、抗战文物保护等多个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
一是既关乎“国之大者”,也紧扣“民之关切”。新时期,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对公益保护的需求也日益广泛。本批典型案例的遴选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有的案例聚焦涉农司法工作,通过纠治农用地非法侵占、规范农药使用等推动农业产业规范化发展,更好服务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有的案例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加强处方药、农产品等民生领域的司法保护,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有的案例聚焦保护国家利益、促进国家治理,通过监督公租房管理不善等问题,推动国有财产保护;有的案例强化妇女、残疾人等群体权益保障,通过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残疾人出行安全,促进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有的案例服务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通过加大文物司法保护力度,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些案例,生动诠释了行政公益诉讼在服务国家大局、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中不可替代的制度价值。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践行“可诉性”标准。一些公共利益虽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但因缺乏直接利害关系人,往往陷入管理缺位。针对此类问题,检察机关一方面坚持“将审前实现公益保护作为优先目标”,另一方面,对经检察建议仍未能有效整改、公益持续受损的情形,坚持“应诉尽诉”,敢于啃硬骨头,以“诉”的刚性有力破解治理僵局。例如,在案例七中,面对文物濒临灭失的紧迫形势,在发出检察建议、行政机关整改未果的情况下,检察机关立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检两院形成监督合力,打破文物保护僵局,推动长期停滞的文物修复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及时抢救了濒临灭失的文物。
三是深化协同共治,构建公益保护大格局。今年11月17日至18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顺利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法治工作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各部门各领域要严格依法办事,合力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本批典型案例生动体现了这一重要要求,充分展示了行政公益诉讼从来不是某个主体的单打独斗,而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形成的多方参与、协同发力的公益保护大格局。例如,在案例四中,人民法院与检察机关共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协调住房城乡建设、民政、街道等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凝聚保护共识,推进解决部门间管理职能划转、衔接配合不畅等难点堵点问题,合力推动公租房问题的系统治理,有效提升了国有财产的管理效能。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遵循,以检察公益诉讼法立法为重要契机,在全面落实党中央对公益诉讼制度的职能定位与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共同加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总结和实践研究,进一步扩大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引领作用,促进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推动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行稳致远,合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