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12月22日消息,有网友发帖称,佳洁士锁白牙膏以“美白”为宣传核心,却在包装上用小字标注“WHITELOCK是注册商标,非功效宣传”,质疑其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在淘宝宝洁官方旗舰店,该款锁白牙膏目前新老包装随机发货,新旧包装正面均显示“锁白”并标注有“WHITELOCK”商标,旧包装最底部标注为“锁白指帮助抵御外源性着色”,新包装最底部标注为“WHITELOCK是注册商标,非功效宣传”。
在商品详情中,该款产品以“3重美白,长效清新”为主要宣传点,主打“去渍、去黄、减少牙菌斑”,宣称经过“2000次实验筛选,黄金比例复配”。
不过,佳洁士在小字中解释称,“3重美白”指配方中添加的相关成分帮助去除外源性着色,“去黄”针对外源性色素;“2000次实验筛选”指宝洁研发数据;“黄金比例复配”为“在佳洁士品牌内”。

12月22日,佳洁士消费者服务热线客服告诉红星资本局,“锁白”是佳洁士旗下系列牙膏的名称,该系列牙膏有多个香型,当前新老包装交替发货。不过,其并未回应“WHITELOCK”是否为商标的问题。
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商标名的使用除符合国家商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化妆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以商标名的形式宣称医疗效果或者产品不具备的功效。不同产品的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相同时,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应当在属性名后加以注明,包括颜色或者色号、气味或者特定人群等内容。
知名危机公关专家、福州公孙策公关合伙人詹军豪告诉红星资本局,“WHITELOCK”作为注册商标本身没问题,商标旨在区分商品来源,只要符合注册规范,独特名称能获保护。但佳洁士锁白牙膏以美白为核心宣传,“WHITELOCK”易让消费者将其与美白功效挂钩,此时标注“非功效宣传”,有打擦边球误导之嫌。
詹军豪认为,佳洁士的宣传策略有“大字吸睛,小字免责”之嫌。产品以“3重美白”等吸引眼球,但在小字中对功效进行限定解释,如“去渍、去黄”仅指针对外源性着色,未明确说明对内源性色素无效,且“2000次实验筛选”等表述模糊,缺乏具体验证标准。这种宣传方式易让消费者产生错误期待,损害消费者权益。企业应避免夸大或模糊宣传,确保信息透明,尊重消费者知情权。
(文章来源:红星资本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