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真修复来了! 央行新政落地,个人征信“免申即享”修复
2025年12月22日 19:44
来源: 国际金融报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防范征信修复陷阱”一直是各个金融机构反诈宣传的一大重点。

  究其原因,征信记录作为个人或企业在信用机构管理下的信用活动记录,如果出现问题,将会对工作和生活产生重要影响。因此,部分不法分子常常以可以帮助“修复征信”为由,利用受害人急于清除不良记录的心理实施诈骗。

  不同于以往的各路“李鬼”的骗局套路,如今,真正的“信用修复”机会已经到来!

  适用对象、适用时间和适用金额

  2025年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及相关政策问答,指出为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后续影响,支持信用受损但积极还款的个人高效便捷重塑信用,助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决定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

  简单来说,就是针对符合最新政策条件的个人逾期信息,央行征信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将作不予展示处理。

  具体来看,在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实施后,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在个人信用报告中的“还款状态”和“逾期金额”两个数据项将会予以调整。其中,“还款状态”将由逾期标识调整为正常标识,“逾期金额”将由1万元以下的“非0”数值调整为“0”;相应调整将在个人信用报告的“信息概要”和“信贷交易信息明细”模块予以同步体现。

  那么,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具体条件有哪些呢?第一,适用对象限定于个人在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即央行征信系统)中展示的信贷逾期信息;第二,适用时间区间要求逾期信息产生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第三,适用金额为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万元;第四,适用前提是个人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符合上述条件的逾期信息,将作不予展示处理。

  具体到逾期信息的展示变化时间,央行介绍称,个人于2025年11月30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自2026年1月1日起不予展示相关逾期信息;个人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之间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次月月底前不予展示相关逾期信息。

  对于此次政策的背景,在12月22日央行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央行副行长邹澜介绍称,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系统中的个人逾期信息自还清欠款算起要保存五年。受新冠疫情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一些个人财务状况发生了难以预料的变化,未能按原借款合同约定时间偿还贷款。虽然诚实守信、竭尽所能,事后已全额偿还了债务,但信用报告仍然需要按规定展示历史逾期记录,个人在获得新的贷款支持等方面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为了更准确地反映个人真实信用状况,帮助已还款的逾期人群加快重塑个人信用,央行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

  之所以相关政策标准和条件如此设定,邹澜表示,主要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政策不区分贷款机构、贷款类型,不设置申请程序和复杂的条件,公平公正、简便易行地为在规定日期前履行还款义务的个人提供信用重建的机会;另一方面,政策对逾期时间和逾期金额做了规定,在精准支持小额逾期、诚信还款人群信用重建的同时,保留对尚未按期还款或大额逾期人群的信用约束,坚守履约守信的底线,保证征信系统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金融投资报记者注意到,相关政策出台后,预计将在三个层面发挥积极作用。在个人层面,政策为曾经失信的个人提供容错纠正的机会,有助于社会公众有效改善信用状况,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内生动力;在金融机构层面,政策有助于金融机构更加精准地识别个人信用状况,进一步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质效;在经济社会层面,政策有利于强化个人在后续经济活动中的履约守信意识,有效发挥征信系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构建崇信向善的诚信社会。

  这些政策细节仍需特别注意

  值得注意的是,在以往部分不法分子的骗局中,通常会通过各种手段套取被害人信息,并尝试索要金钱报酬等,如收取高额费用后跑路、征信培训/加盟诈骗、骗取个人敏感信息等套路让人防不胜防。为此,各路金融机构也在持续进行反诈宣传,强调征信领域不存在“修复”“洗白”等说法,凡是声称合法的、收费的“征信修复”都是骗局,任何人都无权随意删除、修改征信记录。

  如今真正的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实行“免申即享”,个人无需申请和操作,也无需提交证明材料,而是由央行征信系统对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进行自动识别和统一处理。

  对此,在央行2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央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任咏梅强调称,本次发布实施的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完全免费、免申即享,个人无需申请操作,更无需委托第三方处理,任何以该政策名义索要钱财、索取信息的行为都是诈骗行为,社会公众要切实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如果发现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大家可以向央行反映,或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此外,还有部分不法中介机构打着“债务重组”等旗号,诱导消费者“借新还旧”或者申请高息过桥垫资。对于逾期债务尚未结清的个人,对此要保持高度警惕,避免因此落入债务陷阱。

  同时,需要提示的是,虽然本次政策设置了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3个月宽限期,但该政策是对符合条件的征信信息的一次性特殊处理,只适用于2025年底前产生的逾期信息,2026年新产生的逾期信息不包括在内。因此,大家也需要根据自身债务承受能力合理控制负债水平,避免过度透支或多头借贷,及时足额偿还债务,注意积累良好的信用记录。

  此外,如果个人发现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在上述规定时间后仍在展示的,可以通过央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400客服热线或各地征信服务窗口向征信中心提出处理申请。征信中心受理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在30天内妥善完成核查处理。

  具体来看,若大家在政策实施期间需要了解自身信用状况和政策适用情况,可以优先通过快捷、简便的线上渠道获取本人信用报告,如金融机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PP、银联云闪付APP、央行征信中心官网等;若对信用报告中的逾期信息是否适用政策存在疑问,可联系贷款机构进行咨询,确认逾期详情以及是否符合政策条件,贷款机构将会给予信息确认和解答指导;经过上述程序,如果仍对自己逾期信息的政策适用情况仍然存有疑问,一定要认准正规官方渠道予以解决,谨防上当受骗、蒙受损失,可以通过贷款机构,或者通过央行征信服务窗口、征信中心咨询热线4008108866反映具体情况,相关问题将会得到快速定位和妥善处理。

  其他事项也要引起高度重视

  除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外,央行在《通知》中也提及了一些其他事项。

  一方面,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十四项不再适用。

  查看此前资料,该项内容涉及“切实保障公众征信相关权益”,指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要妥善安排征信查询服务,引导公众通过互联网、自助查询机进行征信查询。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另一方面,《通知》强调,在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个人信息主体可以在每年两次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免费查询本人信用报告的基础上,额外免费查询本人信用报告两次。

  对此,任咏梅解释称,《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个人可以每年2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考虑到大家在政策实施后的信用报告查询需求,央行在2026年上半年,为每人额外增加2次免费查询的机会。如有需要,大家可以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获取自己的信用报告。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责任编辑:126
原标题:一文读懂:真修复来了! 央行新政落地,个人征信“免申即享”修复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