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吴家明
继南山区西丽福光楼土地整备项目后,深圳房票安置试点再扩容。
近日,深圳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正式发布咸水湖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实施方案公告,明确将房票安置纳入核心补偿方式,与货币补偿形成灵活组合选项。在业内人士看来,深圳房票安置试点从政府主导的重大交通项目延伸至城中村改造领域,多元补偿安置体系构建正在加速。
根据公告内容,该项目位于石井街道石井社区东部,搬迁范围涉及土地面积超12万平方米,涵盖41栋永久性建筑物,其中祖屋占比超六成,现状建筑面积达1.05万平方米。资金保障方面,项目搬迁资金概算总计约2.24亿元,涵盖土地及房屋价值补偿约1.79亿元、其他补偿补助1003.56万元、搬迁奖励943.93万元及其他费用1982.25万元。值得注意的是,方案专门设置693.79万元房票奖励金额,对选择房票安置的被搬迁人给予专项激励。
一般来说,房票是指在实施城中村和旧城改造时,被拆迁人的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由政府指定单位出具给被拆迁人在特定时间、地域和范围内购置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房源和政府持有房源)的凭证。对于房票实施细节,核心要点包括房票由票面金额和优惠政策构成,票面金额包括基础金额、奖励金额。基础金额包含土地及房屋价值补偿、其他补偿补助、搬迁奖励三部分。奖励金额=基础金额×2%+基础金额×1.5%×N/360(N为自核发房票之日起至房票持有人使用房票购房之日累计天数)。
据悉,正式启动签约之日起10日内(含10日)签订协议且完成搬迁交付房屋的,给予3.5%的签约奖励(即搬迁奖励)。房票使用期限自房票核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24个月。
有分析人士表示,房票的实质性落地对深圳城市更新项目的加速推进是重大利好。对被拆迁户而言,房票会大大削弱被拆迁户的回迁房担忧。对住房市场而言,持票者们的购房需求会加快消化商品房库存。
此前,深圳市在城市轨道交通27号线工程(西丽段)涉及西丽福光楼土地整备项目中成功核发首张房票,被搬迁单位深圳市福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获发价值4055万元房票。而在今年3月,深圳发布《关于规范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就提到建立房票制度,探索城市更新项目补偿安置多元化路径。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此次试点是落实深圳3月城市更新新政中“建立房票制度”要求的具体实践,也是国家盘活存量、去化库存政策在地方的生动体现。选择政府主导的轨道交通项目先行试点,一方面源于资金兑付的稳定性保障,另一方面得益于政府项目较强的动员能力与政策保障力度,这是房票顺利落地的关键前提。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