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高敬、魏冠宇)分拆审议后再“合体”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三次审议稿,22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2025年4月,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整体亮相,初次提请审议的草案共分5编,包括总则编、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和附则编。今年9月和10月,生态环境法典各编草案分拆为两批完成了二审。按照工作安排,将分拆审议并修改完善的各编草案重新“合体”提请三次审议。
翻阅1200余条的草案三审稿,有哪些新的修改?吸收了哪些意见建议?
草案三审稿进一步总结和体现司法实践成果,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责作进一步补充完善。同时,完善生态环境信用监管制度,增加信用修复的内容。
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实施生态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强化对监测机构的监管,减少数据造假等行为,对保障监测数据质量发挥着重要作用。草案三审稿明确,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强化监管。
草案三审稿完善了秸秆、落叶等焚烧的组织和管理相关规定,同时对固体废物跨省倾倒转移这一“顽疾”,增加了相关的监管规定。
“生态环境改善,野生动物规模扩大是好事,也带来新烦恼。庄稼被毁、草场争食,甚至野兽进城、伤人事件时有发生。”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侯佳儒说,草案三审稿增加多条规定,着力引导解决“人兽冲突”问题,核心思路是保护要科学,管理要跟上,人命最重要。
侯佳儒表示,最引人关注的是“紧急避险”条款。草案三审稿明确,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这为身处险境的人提供了清晰的法律保障,确立了“生命权优先”的原则。但必须强调,这仅适用于千钧一发的自卫,绝非鼓励伤害野生动物,其目的是解决“保人还是保动物”的极端困境。这意味着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理念正走向更加成熟、务实的新阶段。
绿色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底色。草案三审稿进一步充实了绿色低碳发展的总体要求,聚焦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建设,强化资源回收利用有关制度措施,并进一步体现坚持“双碳”引领,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制度和要求。
如何让法律长出牙齿?草案三审稿进一步补充相关法律责任,并完善有关处罚措施,进一步贯彻过罚相当原则。此外,草案三审稿还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作出相应修改。
人们期盼,以法治之力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守护天蓝地绿水清的家园。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