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现金的尴尬将有明确制度保障。12月19日,人民银行发布公告显示,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制定了《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旨在构建多元支付方式共同发展下的现金便利流通环境,规定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明确要求在面对面服务等具备条件的场景必须支持现金支付,并对无人值守、线上线下结合等模式的现金收付作出规范,从制度上保障公众的现金支付权利。
近年来,数字经济浪潮下,移动支付以其便捷高效成为主流,无人售票公交、自助缴费机等新型服务模式遍布生活角落。与此同时,经营主体收现意愿下降具有一定普遍性、趋势性,拒收现金行为仍难完全杜绝。《规定》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针对不同支付场景,《规定》提出明确要求:对于采取人工方式收款、提供面对面服务以及线上预约、交易,线下完成服务或货物交付,具备当面收款条件的,应支持现金支付,保持合理的零钱备付;同时,值得强调的是,采取无人值守、机具设备等自助服务模式,以及采用“一卡通”结算、进行统一管理的园区、厂区、景区、学校等场所,经营主体应在醒目位置标识支付方式,现金收取转换方式及服务联系电话。
此外,如果全部交易、支付、服务均通过网络完成的,收费单位、经营主体应提前公示支付方式,充分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收费单位、经营主体委托其他单位代为收款的,委托方应当通过协议、通知、声明等书面形式,要求受托方接受现金。同时,收费单位推广数字政务,经营主体开展商业模式创新,应充分考虑公众使用现金的需要以及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不得排斥或歧视现金支付。
规范收费单位和经营主体的同时,《规定》也督促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现金服务,提升现金获取便利度。其要求,吸收个人客户人民币存款、具有实体营业场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应办理现金存取业务、提供现金服务。而网点和自助机具的数量、布局要满足不同群体需求;此外,银行需规范回笼现金整点,防止将不宜流通人民币对外支付,防范各类业务风险。作为收费单位、经营主体收款受托方时,同样要支持人工收现。
今后,如果还遇到现金支付不畅怎么办?记者了解到:公众可先与经营主体友好协商,若遭遇拒收或歧视性措施,可保留证据通过城市政务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渠道投诉举报,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新花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