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东方:公司股票12月23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徐子逸)福能东方公告,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10.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福能东方”变更为“ST福能”;股票代码不变,仍为“300173”;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