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晚间,园林股份(605303)发布公告,近12个月内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案件金额为1.24亿元(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这一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6%。
其中,累计未结诉讼、仲裁案件金额为1.14亿元,已结案件金额为1002万元。
该公司主要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有:
案件一:
原告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郑州森惠漫花里花卉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负责郑州市中原现代花卉科技博览园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案涉工程”)的绿化景观部分,现工程已竣工验收,但被告尚欠付工程款41,810,764.9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原告向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25)豫0108民初10463号,法院一审判决一、被告郑州森惠漫花里花卉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41,810,764.99元,并按照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其中24,629,688.49元,自2021年7月31日起计算利息;剩余工程款17,181,076.5元,自2023年7月30日起计算利息)。
案件二:
原告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赤峰市嘉福和顺棚户区改造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负责赤峰市松山区松洲公园建设项目施工第三标段,现被告欠付工程款34,669,989元及违约金,原告向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25)内0404民初17612号,现该案正在审理中。
案件三:
原告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郑州市惠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包“郑州市迎宾路(黄河迎宾馆中州大道)示范街道整治提质工程(一标段)”,现工程已竣工验收,但被告尚欠付工程款11,100,017.55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原告向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25)豫0108民初11265号,现该案正在审理中。
由于部分案件仍处于审理阶段,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资料显示,园林股份从事园林工程施工、规划设计、花卉种苗研发生产、生态园林及乡村振兴项目的运维等全产业链业务。
该公司日前披露的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25亿元,同比下降33.40%;归母净利润亏损1.09亿元,上年同期亏损6550.95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1.13亿元,上年同期亏损7525.1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38.36万元,上年同期为2390.42万元。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