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促进两岸标准共通条例》出台 明年1月1日起施行
福建近日出台了《福建省促进两岸标准共通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15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共18条,包括职责定位、工作程序、支持措施、成果应用等四部分内容。《条例》在制度设计上实现多个创新。比如率先明确了“共同选题、共同比对、共同研制、共同使用共通标准”的“四共同”工作机制;明确了“台湾地区先进标准本省采用、本省先进标准在台湾地区采用、空白领域标准共同研制采用”的“三采用”实施路径;明确了建设两岸标准共通服务平台、支持台湾地区专家参与大陆标准体系建设。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