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王子扬)12月14日,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中国轻工业发展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联合杭州光合植造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饮料工业协会、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等单位,共同发布了《椰子水》团体标准。该标准旨在为椰子水品类建立清晰、科学与统一的规范,引导企业规范生产,帮助消费者明白选购,从而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此次发布的《椰子水》团体标准,规定了椰子水的原辅料、感官、理化、安全等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检验规则和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内容,适用于椰子水的生产、检验和销售。同时,该标准回答了“什么是真正的椰子水”这一问题,“定义清晰”“品质保障”“标识透明”是其三大特点。中国轻工业发展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刘旭介绍,标准首次明确界定,“椰子水”是指仅以椰子果为原料,通过物理方法加工或由浓缩汁复原而成的产品。这从根本上区分了纯椰子水与添加糖、香精、色素的椰子风味饮料。所有宣称符合该标准的产品,须严格遵守本定义,确保产品纯粹性。
该标准也在标签标识上作出规定,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和《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复原椰子水应标明“复原”,非复原椰子水可标示“NFC”。符合该标准的椰子水可“声称100%”。该标准还强调,“如实标注是生产者的法定义务”“也是对消费者知情权最基本的尊重”。
“椰子知道”联合创始人曹超表示,面对“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环境,“椰子知道”选择坚守诚信与本心:不欺骗消费者,坚持做正确的事。消费者应当享有知情权与选择权;食品添加剂在合规使用下是安全的,也是现代食品工业的一部分,但企业若使用,就应当清晰告知消费者。在乱象中坚守真实,不仅是对产品的负责,更是对消费者的尊重。
刘旭呼吁,生产企业应积极学习、主动采纳并严格执行本标准,将规范融入生产全环节,共同维护“椰子水”品类的声誉;渠道与平台方可将其作为产品准入或优选的重要依据,助力筛选优质产品;消费者与媒体也应关注、了解并利用该标准,行使监督权利,共同推动市场净化与升级。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