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12月12日消息,为规范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研究起草了《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指南》共五章28条,主要内容如下:
总体原则和要求(第1—5条)。明确《指南》的制定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规定价格行为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并鼓励行业协会加强自律,推动行业价格合规建设。
细化汽车生产企业价格行为规范(第6—13条)。明确了从整车到零配件生产、从定价策略到销售行为各环节的价格合规要求。
一是实行全流程价格管理,要求建立覆盖整车销售、金融服务等环节全链条价格管理制度。
二是规范促销与定价行为,要求返利政策清晰明确且以合同等形式约定,尊重经销商自主定价权。
三是依法打击不正当价格行为,细化了多种表现形式。
四是强化公平定价约束,禁止对同等交易条件经营者实施价格歧视,禁止生产者之间及零配件企业之间价格串通。
五是规范零配件及功能收费,明确“付费解锁”功能需告知免费期限及收费标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明确汽车销售企业价格行为要求(第14—21条)。聚焦汽车新车销售环节,着力规范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虚假促销等突出问题。
一是细化明码标价规则,要求经营场所及网络平台真实、准确标示商品和服务信息,严格区分汽车产品价格与销售服务价格,严禁价外加价。
二是规范促销行为,要求显著公示促销规则、期限及限制条件,如实标明赠品信息。
三是细化价格欺诈形式,明确禁止误导性标价、虚假比较价格、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行为。
四是建立风险提示机制,鼓励平台对显著低价行为进行经营风险和消费风险双向提示。
五是规范服务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重复收费、转嫁收费等行为。
目前,在一些热门车型上,普遍存在交付时间比较长的问题。其中,意见稿第十四条提到,汽车销售企业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有可选配件的,要标明可选配件的名称、价格、规格、产地等内容。不能现场交付车辆的,要在交易前明确告知交付时间。
意见稿还提出,经营者通过网络平台方式销售汽车的,应当通过网页,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涉及相关配件或者产品配送的,还应当标示配送方式、运输费用、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果颜色、产地、工艺、配件的规格和品牌等对价格有影响的,要明确标示。此外,根据不同交易条件实行不同价格的,要标明交易条件以及与其对应的价格。在汽车销售企业自主制定的价格发生变动时,经营者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
意见稿第十七条还提到,不得利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实施下列行为的,存在较大法律风险:
比如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使用虚假的“市场价”“厂商指导价”“市场参考价”等被比较价格进行宣传,虚假标示“限时降价”“清仓价”等,以及“以贷款购车、购买保险等作为交易附加条件的,未在交易前告知或未显著标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对汽车价格、赠品价值、售后服务费用等作出承诺但实际未兑现;以低价宣传,实际无相关产品销售;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时,拒不按约定折抵价款等行为。
引导建立健全内部合规管理制度(第22—25条)。指导汽车生产销售企业构建系统化的内部价格合规管理体系,从源头预防价格违法行为。
一是明确制度架构,鼓励企业设立内部价格合规管理机制,负责协调、监督合规工作,开展风险识别与应急处置。
二是规定六大核心机制:包括价格决策、销售合同管理、内部监督、价格应急处置、风险防控及价格合规培训机制,实现价格行为全流程管控。
三是强化执行与持续改进,要求企业明确内部责任划分,并根据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及时修订制度,确保有效执行。
附则(第26—28条)。对汽车生产企业和汽车销售企业的概念进行了解释。行业协会可以参考本指南,制定本行业落实细化措施。
12月12日,中汽协发文解读《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

中汽协表示,《指南》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对于汽车生产、销售企业给予了明确、具体、全面的指导和提示,避免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某些具体行为触及法律红线,从而有效帮助企业规避可能造成的法律法规风险,在源头治理上促进企业切实做到合法、合规经营。
针对汽车生产企业,《指南》指出了企业要建立以生产成本为基础、市场供求为导向的定价策略,对所属整车销售、金融服务等环节实行全链条价格行为管理,确保价格行为规范。《指南》还明确提示了汽车生产企业除了依法降价处理积压商品外,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为目的实施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
在处理汽车整车生产企业与经销商之间的关系方面,《指南》指出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应尊重汽车经销商自主定价权,在合作中遵循公平交易、平等协商的原则,汽车生产企业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经销商、贸易商,也不得实行价格歧视。关于汽车整车生产企业之间、汽车零配件生产企业之间实施价格串通行为可能存在较大法律风险隐患,对于规范“付费解锁”功能收费也给予了明确说明。
针对汽车销售企业,《指南》提出汽车销售企业应诚信经营,不得利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并提出汽车销售企业要确保“明码标价”。汽车销售企业除了依法降价处理积压商品外,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为目的实施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变相降低价格,使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进货成本。这将极大促进汽车产品“价格透明”,有效维护产业链安全稳定,维护消费者长远利益。
合法、合规是企业经营必须坚守的底线。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价格合规管理机制,积极开展价格风险识别与预警,自觉规范非理性竞争,这不仅能有效避免企业因价格违规导致品牌受损、客户流失等问题,帮助企业树立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还能增强消费者对企业品牌的信任度,在维护好消费者权益的同时,推动汽车生产企业将关注重点放在品牌、产品及服务上,从而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2月12日晚间,比亚迪表态积极响应《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

比亚迪表示坚持长期主义,将以《指南》为指引,持续优化自身的价格管理和合规体系建设。承诺将严格落实规范价格竞争行为的要求,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价格欺诈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积极发挥行业示范引领作用,与全行业同仁携手共进,筑牢行业合规经营秩序,推动构建协作共赢发展生态,助力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12月12日晚,北汽集团也就此发表了声明,称北汽集团作为国有汽车骨干企业,对此表示坚决支持并积极响应。《指南》为企业价格行为提供明确指引将有效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北汽集团始终坚守依法合规经营底线,将完善价格合规管理体系,将指南要求嵌入产品定价、经销商管理、促销推广的全流程。严守公平竞争原则,坚决杜绝低于成本价倾销、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规范明码标价,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发挥产业链“链长”作用,带动上下游伙伴共同落实合规要求,构建互利共赢的产业命运共同体。

同日,小鹏汽车官博发文称,公司对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的《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表示高度认同与积极支持。小鹏汽车表示,将全面审视并持续优化自身的价格管理与合规体系,确保从产品定价到销售服务的每一个环节都更加透明、规范。承诺将严格遵守明码标价原则,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价格欺诈与不正当竞争行为。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中新经纬、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小鹏汽车、北汽集团、比亚迪官微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