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拟禁止汽车生产者之间及零配件企业之间价格串通
汽车整车生产企业之间以及汽车零配件生产企业之间,实施下列价格串通行为存在重大法律风险:(一)固定或者变更汽车及零配件价格水平;(二)固定或者变更价格变动幅度;(三)约定采用统一的价格计算标准;(四)其他价格串通行为。
(文章来源:财联社)
汽车整车生产企业之间以及汽车零配件生产企业之间,实施下列价格串通行为存在重大法律风险:(一)固定或者变更汽车及零配件价格水平;(二)固定或者变更价格变动幅度;(三)约定采用统一的价格计算标准;(四)其他价格串通行为。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