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中小银行兼并重组提速。万得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2月8日,今年全国超300家中小银行完成合并或解散,其中前三季度完成吸收合并的村镇银行数量超100家,今年累计退出数量远超2024年全年水平。为何中小银行退出数量增多?重组后如何更好赋能实体经济?
兼并重组提速
近期银行机构在整合过程中与以往不同,一些新特点较为明显:一是大型商业银行入局“村改支”,二是农信系统改革进程加快。
村镇银行改革稳步推进,大型银行积极参与“村改支”,把村镇银行改成旗下支行。比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作为主发起行,获批收购旗下村镇银行并改成支行,有效填补国有大行“村改支”的空白。今年6月,金融监管部门同意工商银行收购重庆璧山工银村镇银行并设立工商银行重庆璧山中央大街支行,看似常规调整,却成为少有的大行进行“村改支”的案例。数据显示,2024年共减少村镇银行99家,占全年银行机构减少总量的近50%,重组成效显著。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李广子表示,目前国有大型银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数量较少,主要集中于中国银行,中国银行通过中银富登村镇银行集团负责运营,其他几家国有大型银行持有的村镇银行数量非常少。同时,除国有大型银行外,村镇银行往往还有其他股东,“村改支”涉及不同股东之间的利益协调。国有大型银行决策链条长,分支机构业务标准化程度较高,将村镇银行改制为支行后,要尽快统筹谋划,对村镇银行业务进行整合。
近年来,农信改革呈现多点开花之势,多地成立省级农商行或农商联合银行,大量中小银行并入省级或市级的统一法人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发布《关于筹建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筹建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另外,今年内蒙古、吉林等多地加快农信改革,中小金融机构重组合并进一步提速。
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全国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业发展报告2025》显示,截至2025年8月末,已有11家省级联社完成省级法人机构组建,其中,浙江、山西、广西、四川、江西、江苏6省份采用联合银行模式挂牌开业;辽宁、海南、河南、内蒙古、吉林5省份采用统一法人农商银行模式挂牌开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期披露《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显示,截至2025年6月末,我国农村商业银行数量为1505家,较上年末减少58家;农村合作银行20家,减少3家;农村信用社401家,减少57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5家,减少6家;村镇银行1440家,减少98家。上述5类农村金融机构在半年内合计减少222家。
“村改支”和农信机构改革的推进具有深刻的时代背景和现实意义。农村中小银行聚焦内涵式发展,通过深化精细化管理、强化人才与科技支撑、推进网点轻型化智能化转型、筑牢数据安全防护体系,稳步探索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的发展道路。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薛洪言表示,通过整合提升服务效率和风控能力,更是适应监管政策和应对大行竞争的必然选择。改革的重要意义体现在多个维度:通过“技术+人才+管理”的全方位赋能,促进了资源的优化整合和能力的全面提升;同时还优化了农村金融布局,增强了县域金融稳定性,也为构建更加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服务地方经济
农村中小银行因农而兴,支农支小是其主责主业,改革重组最终是为了扎实做好“三农”金融服务。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出台相关举措,引导中小银行当好支农支小的主力军,建好乡村全面振兴特色行,持续完善涉农金融服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扎实做好2025年“三农”金融工作的通知》明确,各金融监管局结合辖内情况,坚守农村中小银行支农支小定位,坚持改革化险促发展,指导当地法人银行科学制定普惠型涉农贷款差异化增长目标。
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占农村中小银行总量的96%)为例,截至2024年末,各机构涉农贷款余额达13.11万亿元,服务农户近4494万户。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张晓峰表示,加大信贷供给对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具有多维度的关键作用,既是破解乡村发展资金瓶颈的核心手段,也是激发乡村内生动力、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
“然而,由于农业生产过程中存在自然灾害、市场波动等多重风险,各类涉农经营主体(包括农户、涉农小微企业)在融资时普遍缺少高价值的抵押物(如房产等)和有效的担保主体,农产品价格波动,可能使得涉农经营主体收入降低,增大融资风险。”天眼查数据研究院研究员陈哲认为。
为提升融资对接精准度和便利度,多地搭建“政银企”联动平台,疏通融资信息壁垒,持续降低经营主体融资成本和风险。在山东,银行联合融资担保公司创新推出创业担保贷款,通过线上直连,让创业者“不等贷”。在四川,银行机构与眉山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化联动,通过企业应急转贷资金、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等,针对不同行业特点,拓宽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场景,缓解短期资金周转难题。
“通过政银企合作,中小银行可进一步提升信贷服务精准度、挖掘增量客户、降低风险冲击。”张晓峰表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作为长期专注于本地业务的地方法人机构,未来应加强与财政部门、各产业部门的合作,通过“信贷+”促进协同发力,保持金融服务与经济发展方向一致,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筑牢风险底线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提高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能力,统筹推进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有序化解,严防系统性风险。
中小银行改革化险牵一发而动全身,在推进金融强国建设的大背景下,金融管理部门必须坚持上下统筹、分工包案、凝聚合力,促进治理重塑、管理重构、业务重组。9月22日,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提到,“十四五”时期,始终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监管部门首位主责,把稳妥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作为重中之重。坚决落实“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这16字方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每一家中小金融机构情况不一样,应坚持一省一策、一行一策、一司一策的原则,推进改革化险方案。稳妥处置高风险机构,综合采取兼并重组、在线修复、市场退出等多种方式,有力有序推进实施,相当部分省份已实现高风险中小机构“动态清零”。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杨海平表示,公司治理是中小银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预计金融监管部门将继续紧紧扭住公司治理这个“牛鼻子”,强化对中小银行的监管。通过严格的监管,推动中小银行董事会在战略管理和风险管理两个维度进一步健全体系,提升履职效能。积极推进ESG管理体系与中小银行战略管理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的融合,助力中小银行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