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全新好股份被责令改正,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蓝鲸新闻12月11日讯,近日,深圳证监局发布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财务核算不规范:2022年至2024年,公司房屋租赁业务财务核算未考虑免租期影响,外销业务收入确认时点与披露政策不符且存在跨期情形,外销杀菌纸巾业务收入确认不规范。
二、信息披露不规范:因对杀菌纸巾和其他日常用品分类错误,公司2023年、2024年年报对杀菌纸巾和其他日常用品的收入披露错误。
三、内部控制不规范:公司对孙公司江门市都合纸业科技有限公司管控不到位。
四、公司治理不规范:公司未与部分董事签订合同、未及时修订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对个别重大事项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确认。
以上行为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的相关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黄国铭、现任董事长邹林、时任总经理陆波、现任总经理唐乾、时任财务总监陈桂、现任财务总监王其帅、现任董事会秘书陈伟彬对上述相关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针对以上问题,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黄国铭、邹林、陆波、唐乾、陈桂、王其帅、陈伟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文章来源:蓝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