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退市九有被处罚原因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且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以及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的处罚为责令退市九有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50万元罚款;对原董事长及实控人李明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10年禁入证券市场,且不得在任何机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或者担任证券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等职务。
证监会披露的信息显示,退市九有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件为:2020年,无偿受让亳州纵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90%股权,交易金额约6397.32万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142.3%,退市九有将该事项记入营业外收入,实质为退市九有关联人李明对公司的无偿赠与,构成关联交易。退市九有未按规定披露该信息,也未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具体为:因前述事项,湖北九有虚增营业外收入6397.32万元,虚减资本公积6397.3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397.3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471.03%。
李明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任退市九有董事长,组织策划前述事项,其辞去董事长职务后仍实际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责,与退市九有相关违法行为存在直接关联。
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为:退市九有子公司北京中广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虚构服务业务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另两家子公司北京博铭锐创广告有限公司和北京汉诺睿雅公关顾问有限公司,通过虚构营销业务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
退市九有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4371.21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6.29%,虚增利润总额452.9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5.07%;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51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9.44%,虚增利润总额1199.2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3.49%; 2023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64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0.64%,虚增利润总额1783.7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7.61%。
期间,李明为退市九有实控人,使用本人和退市九有控股股东银行账户划转涉案资金,同时实际管理北京中广阳等涉案财务造假子公司,组织、指使并参与实施前述案涉事项。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