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2月10日晚间,中恒集团发布公告称,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恒中药材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确保中恒中药材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为中恒中药材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情况如下:2025年12月9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简称“浦发银行南宁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中恒中药材与浦发银行南宁分行签署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999.9556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