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旭电证券虚假陈述案迎新进展 石家庄中院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
2025年12月09日 22:07
来源: 证券日报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K图 000413_0]

  12月9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石家庄中院”)发布ST旭电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服中心”)同步发布ST旭电证券虚假陈述案进展情况说明。

  据中证投服中心介绍,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支持投资者依法维权,中证投服中心前期支持11名投资者对ST旭电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行为向石家庄中院提起诉讼并获受理。经相关各方综合研判并协调推动,石家庄中院于12月9日发布(2025)冀01民初150号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确定权利人范围、登记期间及登记方式等事项。

  根据公告,本案权利人范围为“自2016年2月15日(含)至2024年7月5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于2024年7月5日(含)闭市后当日仍持有东旭光电股票(原证券代码:000413),且与本案具有相同种类诉讼请求的投资者。但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交易因果关系不成立情形的除外。”

  符合上述期间的投资者可在2026年1月8日前,通过登录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证券纠纷诉讼智审平台(电脑端登录系统,系统地址:https://zjjf.jrssfw.com/)进行登记,主张权利。

  中证投服中心作为本案的支持诉讼方,将继续履行支持诉讼相关职责,积极依法推进普通代表人诉讼各项工作,并将及时通过中国投资者网、中证投服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重要诉讼进展,转载法院相关公告。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73
原标题:ST旭电证券虚假陈述案迎新进展 石家庄中院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