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澳环保: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南财智讯12月9日电,嘉澳环保公告,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公司未及时将年产20000吨环保增塑剂项目结转至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也未准确核算借款利息,导致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2年虚减营业成本1,344.42万元,虚减财务费用576.7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921.1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8.91%,虚增净利润1,525.82万元、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绝对值的49.06%;2023年虚减营业成本1,355.8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355.8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3.72%,虚增净利润1,044.14万元、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的200.38%,且2023年净利润由亏损转为盈利。对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50.00万元罚款;对沈健给予警告,并处以250.00万元罚款;对吴逸敏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0万元罚款。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