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因违规存贷挂钩,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播州支行被遵义金融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时任支行行长杨晓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12月4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银行(06199)原董事长李志明因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数额特别巨大,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70万元。
判决细节显示,李志明的犯罪行为历时长达十年,涵盖其在湖北与贵州两地职业生涯的广泛时段。
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23年间,李志明利用担任湖北银行副行长,以及后来执掌贵州银行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及个人在贷款发放等事项上“大开绿灯”。作为回报,他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高达4310万余元。
2018年至2020年,李志明明知相关企业不符合贷款条件,仍违反国家规定,向其违法发放贷款共计3亿余元,这一违规操作最终造成了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
据贵州银行年报数据,2021年至2024年不良贷款率连续四年攀升,分别为1.15%、1.47%、1.68%和1.72%,不良贷款余额从28.8亿元增至59.58亿元。特别是房地产业不良贷款率曾在2023年达到40.39%的惊人水平,虽然2024年降至11.58%,但仍为各行业最高。
早在2024年,贵州银行因贷款管理问题屡遭处罚,贵阳分行、修文支行等相继被罚。仅5月份单月,贵州银行更是累计收到6张罚单,合计罚款约300万元,涉及贷后检查不尽职、资金用途不真实等问题。
到了2025年,贵州银行依旧罚单不断。7月4日,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分行,因案防管理不到位被处以罚款50万元。时任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张登奎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7月7日,该分行又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六盘水金融监管分局处以罚款50万元,时任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张永栋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7月17日,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贵州银行、贵州银行贵阳遵义路支行分别被贵州金融监管分局罚30万元,合计60万元。时任贵州银行小微业务部副总经理杨斌,时任贵州银行贵阳遵义路支行行长翟黄、周钺三人均被警告,此外,周钺还被罚款10万元。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