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 第一创业子公司被罚没近1700万元
12月7日,第一创业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证监会对第一创业全资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因在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2019年可转债项目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被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罚没合计1698.11万元。
具体处罚包括: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424.53万元,并处以1273.58万元罚款;两名保荐代表人宋某、范某源也被警告,并分别罚款150万元。违规行为涉及未充分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虚假记载文件以及未按规定履行督促及报告义务。
第一创业方面称已督促整改,并表示该处罚不会对第一创业及一创投行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鸿达兴业已于去年3月退市,其可转债也已违约。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