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关于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提示性公告
2025年11月20日 21:41
来源: 证券日报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K图 000967_0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20日晚间,盈峰环境发布公告称,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集团”)的通知,盈峰集团拟以其所持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盈峰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5〕1135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无异议函》有效期为出具之日起12个月。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126
原标题:盈峰环境:关于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提示性公告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