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买新助卖旧”,给予新房合同金额1%政府购房补助
2025年04月12日 10:35
来源: 新京报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4月11日,“南京房地产业协会”微信公众号披露,为进一步帮助市民更好地了解和参与2025年南京住房消费“以旧换新”政府补助活动,发布“买新助卖旧”活动须知。

  公告显示,给予参加住房消费“买新助卖旧”购房人新建商品住房合同金额1%的政府购房补助。购房人可同步叠加享受各区其他购房补助政策。本次政府购房补助申领日期为2028年12月31日前。本次政府补助实行“限额补助、先购先得”,首批政府补助资金1亿元,实行总量控制,如资金提前使用完毕,则活动随之终止。

  公告称,对于“买新”要求,购房人购置的新建商品住房须为本次住房消费“买新助卖旧”名录库的新建商品住房。须办理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购买期房的,以市交易登记一体化平台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现房的,须办理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属证书,以市交易登记一体化平台不动产登记时间为准。对于“助卖旧”要求,购房人的存量住房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名下的南京市域存量住房(用途为住宅、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房产,含65年酒店式公寓);购房人须在“房帮宁”平台“宁换新”模块完成存量住房房源核验与挂牌,并向开发企业提供该存量住房相关资料及与经纪机构签订的《南京市存量房房源核验发布委托书》(自行发布的除外),委托期限不低于两年(中途撤销的按再次挂牌时间开始计算);若新、旧房权利人信息不一致的,应在新房网签备案之日起90日内向房产部门提交补正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政府购房补助资格。

  此外,公告明确,在补助资格获取方面,购房人通过住房消费“买新助卖旧”活动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签订合同;符合“买新助卖旧”条件;按活动要求办理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不动产登记。

  

(文章来源:新京报)

文章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126
原标题:南京:“买新助卖旧”,给予新房合同金额1%政府购房补助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