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达董事周健因违规交易被出具警示函
3月28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的公告,周健因其在瑞斯康达(603803)担任董事期间的违规交易行为,受到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具体而言,周健在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15日期间,通过其名下证券账户累计买入公司股票9.87万股,交易金额为63.19万元,随后又卖出相同数量的股票,交易金额为63.24万元。这一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周健的行为被认定为不当,监管机构决定对其采取警示函措施,并将此记录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周健被要求吸取教训,增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如果对该措施不服,他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