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3月25日,安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5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明确今年187项重点工作分工。
其中提到:
开工建设G341林州段,加快推进G107安阳段东移新建工程、安新高速安阳段等项目,全面建成安罗高速安阳段。(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支持岷山环能、光远新材等企业上市。(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培育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150家以上,建筑业总产值超过1050亿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支持文旅集团AA级、国控集团AAA级主体信用等级创建。(市财政局、市文旅集团、市国控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安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5年
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安政〔202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尽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具体措施,做到责任到人。各责任单位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要于2025年3月20日前报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每季度末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报告本季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2025年12月25日前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报告全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要对《政府工作报告》中187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每季度向市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聚焦聚力扩大有效需求,推动经济稳定向好
(一)夯实项目支撑。
1.突出“两重”“双百”和“三个一批”项目,开展重要项目集中攻坚行动,完成投资800亿元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抓好200个先进制造业重点项目,工业投资增长15%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工建设G341林州段,加快推进G107安阳段东移新建工程、安新高速安阳段等项目,全面建成安罗高速安阳段。(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4.实施红旗渠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完成小南海水库扩容、漳南灌区现代化改造等项目前期。(市水利局牵头负责)
5.加快建设豫能抽水蓄能电站,启动磊口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6.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严格政府投资项目节点控制,确保各类政策性资金高效使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8.全年盘活存量土地8000亩以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
9.按照“钱到即开工”的标准,动态谋划充实“十五五”项目库。(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提振消费。
10.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落实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推动中低收入群体增收减负,更大力度释放消费潜能。(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文广体旅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高效实施“两新”政策,全力扩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资金规模,推进汽车、家电、家装厨卫、数码产品、电动自行车换新,扎实做好老旧营运货车、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加快环境基础设施、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等领域设备更新,抓好工业设备更新项目400个以上,更新工业设备8000台(套)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实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加快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体旅局、市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健全社区服务设施,激发健康、养老、托幼、家政、体育等消费活力。(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广体旅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着力培育数字、绿色、智能等新型消费热点,积极发展首发经济、银发经济、夜间经济。(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文广体旅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持续构建“安阳老字号”品牌矩阵。(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16.支持连锁店、步行街、特色商圈改造,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让商家安心经营、群众放心消费。(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速楼市回稳。
18.用好政府专项债支持盘活闲置存量土地、新增土地储备等政策,大力推进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强化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推动“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全面完成保交房交付任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府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阳监管分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因地制宜推进好房子建设。大力支持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效扩大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加强和改善物业管理,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多样化升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培育经营主体。
21.深入推进“小上限、个转企、企升规、规上市”,完善支持培育体系,促进“四上”企业增量提质。(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广体旅局、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2.突出100家“青苗”企业、100家“四梁八柱”企业一企一策抓帮扶,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50家以上,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企业30家、头雁企业2家。(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支持岷山环能、光远新材等企业上市。(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24.培育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150家以上,建筑业总产值超过1050亿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25.深化政银合作、银企对接,新增贷款300亿元以上。(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26.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鼓励企业“寻标、对标、创标”。(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二、聚焦聚力产业转型升级,加速新旧动能转换
(一)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27.围绕11个制造业集群布局创新资源,完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矩阵、群链工作“双长一主制”,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及群链办公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启动蓝天实验室科技专项8个,推动科创院协同发展,建成中国农科院安阳创新基地(一期),科创“双中心”组织需求对接160场以上,全面构建“一室一院一基地双中心”创新格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蓝天实验室发展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9.完善提升安阳智慧岛功能。(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30.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力争科创平台突破600家。(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31.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43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720家以上。(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32.高质量推进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33.鼓励“揭榜挂帅”,实施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23个,技术合同成交额50亿元以上。(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34.持续深化“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引进各类人才1万人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35.支持安阳高新区、中原高新区、红旗渠经开区建设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市科技局,安阳高新区管委会、北关区政府、林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新产业新动能快速发展。
36.实施新兴产业倍增、未来产业抢滩行动,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0%。(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7.着力壮大低空经济产业,高标准建设无人机产业园,完善警航融合基础设施,拓展和推广无人机应用场景,新引进无人机企业80家以上,加快创建国家级无人机检验检测中心、全国空中交通管理试点城市,全力打造全省无人机产业发展示范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北关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8.着力壮大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建设双碳科创城、5G智慧产业园、地理信息产业园,推动兴阳高新标一期尽快投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安阳高新区管委会、北关区政府、安阳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9.着力壮大电子新材料产业,建成光远1亿米电子布生产线等项目,大力发展新能源储能碳、超级电容炭、新型超宽禁带半导体材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林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0.着力壮大康复设备产业,加强关键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支持康复机器人、脑机接口精神心理产品研发应用,推动康复设备进社区、进医院,大力发展生物制药、高端医疗器械,培育未来健康产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1.着力壮大新能源产业,开工建设安彩光伏等11个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积极发展氢能、储能和清洁能源装备,加快推进利源氢液化综合利用,打造百吨级液氢能源供应基地。(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2.着力壮大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高质量完成燃料电池汽车示范任务,加快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商用车、专用车,积极打造高成长性新产业新赛道。(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优势产业传统产业提质向新。
43.更大力度实施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工业技改投资增长20%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44.支持凤宝、亚新等企业升级改造,加快建设安钢冷轧电磁新材料二期,推动沙钢永兴绿色智能工厂投产,持续提升先进钢铁材料占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林州市政府、汤阴县政府、殷都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5.鼓励化工企业开发高性能、专用性、绿色环保产品,开工建设盈德气体清洁制气等项目,支持龙安新型化工产业园延链补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滑县政府、龙安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6.强化通航制造、先进农机、轨道交通、节能环保、燃气轮机等细分领域攻坚,发展大型化、智能化装备。(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7.推动纺织服装向高端化、品牌化迈进。(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北关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8.进一步延伸面及面制品、肉类深加工、冷链食品、休闲食品产业链,确保安井三期等项目竣工投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汤阴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数字化转型。
49.深入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实施数字化转型项目100个以上,抓好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推广和5G规模化应用,实现规上制造业企业智能应用场景全覆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50.新增智能工厂(车间)10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51.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支持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52.大力培育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试点单位,打造一批数字领航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三、聚焦聚力新地标新名片,深化文旅文创融合
(一)持续打造殷墟甲骨文中华文化新地标。
53.严格执行殷墟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抓好殷墟遗址保护总体规划修编,筹建殷墟国际考古研究中心,推动小屯村搬迁,加快建设殷墟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支持殷墟景区创建世界级景区,协同共建大遗址保护利用走廊。(市文物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广体旅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殷墟管委会,殷都区政府、龙安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4.高水平举办中国(安阳)国际汉字大会,推进甲骨文数字化采集和研究阐释,增强甲骨文国际传播力,让中华文化瑰宝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市政府外事办、市文物局、安阳师范学院、中国文字博物馆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培育文旅文创产业。
55.开展文旅产业链群建设三年行动,深入实施旅游要素提升工程,统筹整合全市文旅资源,新增规上文旅企业50家以上,打造千亿级文旅产业。(市文广体旅局、市文物局、市文旅集团,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6.支持“研学+”模式创新,推动15个国家级和省级研学基地提品质立标杆。(市文广体旅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7.加快夜游安阳焕新升级,培育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市文广体旅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8.继续办好安阳旅游发展大会、航空运动文化旅游节,举办“小蝌蚪”动漫大赛、城市马拉松系列活动。(市文广体旅局、市文旅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59.突出“安阳·越夜越精彩”“有文化·必安阳”,高频次、全方位推介安阳文旅,全年接待游客突破1亿人次。(市文广体旅局牵头负责)
60.用好国家放宽优化免签政策红利,全力拓展国际客源市场,力争入境游客达到30万人次,打造更加闪亮、更有影响力的国际旅游目的地城市名片。(市文广体旅局牵头负责)
(三)全面加强文旅资源保护利用。
61.办好纪念红旗渠通水60周年系列活动。(市文广体旅局、市水利局,林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2.加强红旗渠本体保护,积极申报世界遗产。(市水利局、市文物局,林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3.深入实施“非遗点亮计划”。(市文广体旅局牵头负责)
64.扎实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市文物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5.鼓励文化馆、艺术馆、体育场馆探索市场化运营新模式,丰富线上线下公共文化艺术活动。(市文广体旅局牵头负责)
66.探索完善常住人口免费游景区政策,让更多群众共享文旅发展成果。(市文广体旅局牵头负责)
四、聚焦聚力兴农强村富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扛牢粮食安全重任。
67.实施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31.7万亩,粮食播种面积842万亩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68.抓好“米袋子”“菜篮子”,落实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稳定重要农产品供给,种植优质瓜菜130万亩、油料作物70万亩。(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和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9.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0.实施农村沟渠连通整治行动,加快建设崔家桥等3个蓄滞洪区工程,不断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展特色富民产业。
71.做好“土特产”文章,促进农民多元增收。(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72.建设花生、果蔬、花木等优势特色农业基地。(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73.加快养殖业集约化发展,出栏生猪180万头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74.大力培育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75.完善产业联农带农机制,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产值超亿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5家。(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76.加强防止返贫监测和动态帮扶,帮扶对象务工就业5.2万人以上,确保脱贫攻坚后评估保持全省领先。(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分类推进乡村建设。
77.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培育市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先导区5个,抓好林州市、内黄县2个省级先导区建设。(市农业农村局,林州市政府、内黄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8.加快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9.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50公里。(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80.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动“三规范两促进一提升”。(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81.管好用好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82.支持“乡村合伙人”、集体机动地大数据监管等改革实践。(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州市政府、汤阴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3.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4.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努力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文广体旅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聚焦聚力区域协同发展,提升城市品质能级
(一)增强区域协同发展能力。
85.深入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加快构建“太行塑屏、三水交织、一核引领、三区联动”格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
86.推动中心城区和安阳县县城、汤阴县县城、柏庄镇、水冶镇、宝莲寺镇一体化发展,持续提升城区经济带动力。(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阳县政府、汤阴县政府、文峰区政府、北关区政府、殷都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7.深化豫北跨区域合作。(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88.完善豫北航空经济协作区基础设施,推动飞行培训学校、超大无人运输机试验试飞项目落地,建设豫北新型航空产业生态集聚区。(汤阴县政府〔豫北航空经济协作区管委会〕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阳投资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89.强化豫晋冀鲁毗邻城市合作,着力提升交通互联、产业互补、生态共建、流域共治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打造区域交通物流中心。
90.抓好林州经安阳至濮阳城际铁路、滑县通用机场等项目前期。(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1.积极推动濮卫高速东延。(市交通运输局,滑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2.完善物流园区、分拨中心和末端网点三级物流体系,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3.巩固“陆路港+航空港”双港联动优势,扩大铁海联运班列、中欧班列运输规模,积极申建全省枢纽经济先行区,力争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货物吞吐规模超过900万吨。(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商务局、安阳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94.邮政、快递业务量分别增长15%和20%以上。(市邮政管理局牵头负责)
(三)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95.加快城市更新立法,完善提升城市功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6.高标准推进公园、水系、道路、社区海绵型改造。(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7.开展住宅小区配套设施补短板行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局、市文广体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等配套设施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8.改造更新梅东路、彰德路等道路雨水管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99.修复提升安阳古城南大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广体旅局、市文物局、市文旅集团,文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0.新建公共充电桩500个。(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101.新增城市绿地57公顷。(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
102.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103.做好再生水利用工作,建成市政污水处理中心一期工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4.提升实景三维安阳建设质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
105.规范“摊群点”,整治“住改营”,清理“围而不建”,持续巩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让城市更好满足生活需要、生态需要、安全需要。(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明办、市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县域综合承载能力。
106.狠抓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壮大县域经济总量、收入规模。(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7.实施开发区产业集群培育和提升行动,力争星级开发区达到6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108.增强县城综合服务功能,支持林州市、滑县建设现代化中等城市。(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林州市政府、滑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聚焦聚力深化改革开放,激活发展动力活力
(一)推进深层次改革。
109.完成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优化重组市属企业,坚决压减管理层级,落实“六定”任务,加快平台公司产业化转型。(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110.支持文旅集团AA级、国控集团AAA级主体信用等级创建。(市财政局、市文旅集团、市国控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111.实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用好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落实无还本续贷扩围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公室、人行安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阳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2.加快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3.优化调整市和区财政事权。(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114.深入推进“五水综改”。(市水利局牵头负责)
115.统筹抓好文物保护、集体林权等领域改革。(市文物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高水平开放。
116.深度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服务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主动适应国际经贸规则,争创中国(河南)自贸试验区开放联动创新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7.鼓励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做优外贸服务“综合体”、企业外贸“联合体”,发展服务贸易、绿色贸易、数字贸易,新增进出口实绩企业50家。(市商务局、安阳海关,安阳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18.务实办好安阳招商大会,积极参加全国全省重大经贸活动,全年引进亿元以上产业项目不少于100个,新设外资企业15家以上,引进外资3000万美元以上。(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三)营造最安心环境。
119.狠抓对标提升,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再进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120.严格执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1.加力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深化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牵头负责)
122.做优“万人助万企”专业化服务,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坚决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3.加快发展数字化、智慧化现代交通物流,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4.深化招投标治理,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智慧监管。(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25.弘扬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营造全社会尊重创业者、尊重企业家浓厚氛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26.规范涉企执法,坚决纠治小错重罚、多头处罚,做到精准执法不越位、不缺位,为企业保驾护航,让企业放心发展。(市司法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聚焦聚力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绿色低碳转型
(一)精准精细抓好污染治理。
127.紧盯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目标,分行业分区域分时段落实减排措施,实施重点企业排放总量控制。(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8.深化铁合金、氧化锌、砖瓦窑行业综合治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129.全面完成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130.新增环保绩效AB级和引领性企业100家。(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1.实施交通运输绿色替代工程,更大力度推动重卡新能源化,持续提升煤炭等8个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比例。(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2.深入治理扬尘、散煤、秸秆、餐饮油烟等污染,降低细颗粒物浓度。(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3.巩固提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4.确保地表水断面稳定达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5.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坚持推动节能降碳增效。
136.积极培育零碳工厂、零碳园区、循环再生工业园。(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7.推动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应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138.大力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企业,推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行业绿色化改造全覆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139.加快建设“无废城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140.引导行业企业争做能效水效“领跑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1.支持滑县开展国家减污降碳协同发展创新试点。(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滑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有效保护修复生态系统。
142.深入落实河长制,保持“四乱”问题动态清零。(市水利局牵头负责)
143.加强南水北调干渠沿线生态治理。(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4.支持安阳河林州段、金堤河滑县段创建省级美丽幸福河湖。(市水利局,林州市政府、滑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5.抓好太行山东麓红旗渠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6.持续抓实林长制,完成营造林2.6万亩。(市林业局牵头负责)
147.管好护好各类自然保护地。(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聚焦聚力办好民生实事,全面发展社会事业
(一)大力促进就业创业。
148.落实稳岗扩岗支持政策,抓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打造新就业群体“多元友好”场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9.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2万人,新增返乡创业9500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150.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亿元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151.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0.7万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3.2万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152.创造乐业、乐创、乐游、乐居、乐享、乐学环境,高水平打造青年发展型城市。(团市委牵头,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坚持优先发展教育。
153.推动学前教育普惠扩容,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超过50%。(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4.加快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新增集团化办学学校200所以上。(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5.实施普通高中内涵建设工程,促进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市教育局牵头负责)
156.落实高考综合改革。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力争开工建设滑县职教园区。(市教育局,滑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7.支持安阳师范学院更名大学、安阳工学院申报硕士授权单位、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东校区。全面加强校园安全。弘扬教育家精神,大力培育高素质教师队伍。(市教育局、安阳师范学院、安阳工学院、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建设健康安阳。
158.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做好国家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国家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国家医保基金“三结算”、全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等试点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9.实施常见肿瘤免费筛查。(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160.高质量建设县域医共体、市县医联体。(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161.支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162.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市文广体旅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63.改造提升双虹体育公园,全面建成轮滑、地掷球竞赛场,扎实做好第十五届省运会和第九届省残运会筹备工作。(市文广体旅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强化社会保障。
164.稳妥有序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5.提高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6.调增低保、特困救助标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7.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市民政局、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68.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推动嵌入式养老托育服务进社区。(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69.深化养老服务改革,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市民政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0.织密筑牢社保安全网,让群众的获得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九、聚焦聚力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牢安全底线
(一)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171.严格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72.加强中长期财政收支平衡管控,健全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抓好地方债务置换,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173.强化分级责任体系,确保“三保”不出问题。(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174.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妥善化解非法集资案件遗留问题,全力抓好存量案件处置攻坚,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筑牢抵御自然灾害风险防线。
175.加强防汛、防旱、防震等工作。(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6.合理布局应急避险场所,做好救灾物资储备,更新必要应急救援装备。(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国动办、市粮食和储备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77.完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推进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持续提升基层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织密扎紧社会公共安全红线。
178.深入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巩固“事前预防”夯基工程成果。(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9.推动“三全管理”提质增效,加强工贸、消防、燃气、矿山、危化、交通、建筑施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80.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人民调解员工作激励机制,积极预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严防极端事件发生。(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81.持续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现代化治理。(市民族宗教局牵头负责)
182.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市公安局牵头负责)
183.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市公安局牵头负责)
184.全面增强政府治理能力,以高效能治理保障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5.持续加强国防建设、国防教育、国防动员,抓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人民防空和军事设施保护,全面提升双拥工作水平,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市国动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6.加强老区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187.高质量编制“十五五”规划。(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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