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上海市规划资源领域聚焦提升企业感受,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提出,保障服务各类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项目建设。通过“保开工、促竣工”,推进“十四五”重大工程建设任务落实。强化重大工程审批专人服务、全程帮办、容缺受理等服务保障,加快重大工程协调推进。在市政项目中推广应用“项目分期、方案分步、征收分段、供地分层”、以方案征地等政策,全力做好用地保障。支持重点产业项目参照重大工程进行管理。
上海市规划资源领域聚焦提升企业感受,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2025年,规划资源部门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围绕获取经营场所的便利度,聚焦提升企业感受,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持续打造规划资源领域一流营商环境。
一、对标世行评估,持续深化改革创新
(一)深化“获取经营场所”指标改革
1.保障服务各类重大工程、重点产业项目建设。通过“保开工、促竣工”,推进“十四五”重大工程建设任务落实。强化重大工程审批专人服务、全程帮办、容缺受理等服务保障,加快重大工程协调推进。在市政项目中推广应用“项目分期、方案分步、征收分段、供地分层”、以方案征地等政策,全力做好用地保障。支持重点产业项目参照重大工程进行管理。
2.深化重点企业“服务包”工作机制。落实全市经济运行调度、招商服务一体化工作要求,深化重点企业“服务包”工作机制,重点协调解决产业项目涉及的规划调整、土地出让、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诉求,健全市、区、街镇(园区)、企业四级联动,助力企业破解难题。
3.持续优化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进一步巩固提升建设项目“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验合一”改革成效,推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两证合一”,探索用地用林审批联动。拓展设计方案行政协助范围,将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审查、供水、燃气等事项纳入行政协助管理系统。
4.继续深化全过程“多测合一”改革。按照“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的原则,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资源全流程管理涉及的测绘业务流程。提升地籍调查服务,加强各环节调查工作协同。
5.持续推进区域评估和用地清单制。指导各区政府、相关管委会全面开展区域评估,支持张江科学城、临港地区等有建设需求的成片开发地区,逐步实现区域评估的覆盖。促进各市级主管部门持续公布相应评估事项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成果认定和应用机制。强化区域评估和用地普查事项的成果应用,简化或减少单个项目相关专项评估评审。进一步拓展“用地清单制”,主动向企业提供供水、供电、排水、通信等市政管线基础信息。
6.优化不动产登记协同服务。加强本市房屋登记、交易、缴税系统集成和数据共享,稳妥推进房屋买卖转移登记“全程网办”,优化办理服务。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与项目审批衔接,进一步推广交地即交证、竣工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深化登记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进一步推广交证与抵押联办、带押转贷抵押、带押过户等登记服务。
7.深化“全程网办”“跨省通办”。进一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优化网办服务,更新办事指南,提升不动产登记网办比例。深化打造“全程网办”为主、线下帮办为辅的一体化“跨省通办”示范样板,扩大远程虚拟终端应用,进一步推动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提升企业和群众异地办证的便利度。
8.优化不动产登记查询与投诉服务。持续优化不动产信息查询,不断完善“一站式”尽职调查查验平台,新增抵押权人查询、不动产物码查验等服务,便利企业、个人在交易、抵押时准确获取、核实不动产相关信息。优化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投诉平台和地籍调查投诉平台并在线公开,强化企业和群众的监督。
(二)优化破产企业信息查询
9.拓宽破产管理人在线查询破产企业信息的范围,提升查询便利度。支持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拓宽查询范围,优化在线查询功能,整合线下查询窗口和流程,进一步便利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不动产登记信息。
(三)优化公用基础设施服务
10.持续完善市政管线数据库,便利企业获取管线信息。持续更新全市供水、供电、燃气、通讯等专业管线数据,根据项目建设需求提供《管线信息分析报告》,便利企业获取建设地块相邻道路的各类市政管线信息。优化工作流程,提升获取《管线信息分析报告》的效率。
二、聚焦企业需求,加强为企服务
(一)优化政务服务,升级“智慧好办”
11.优化窗口服务、帮办服务和自助服务。以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导向,加强市区联动,进一步推进“窗口布局合理、办事效能提升、形象作风升级”的规划资源行政审批和不动产登记窗口建设,全面提升窗口服务质效。持续打造“021”帮办服务体系,拓展线上、线下帮办渠道,提高帮办频率和帮办质量。及时将线上、线下人工帮办的有效解答,纳入知识库动态更新,增强自助服务能力。
12.加强数字赋能,优化升级“智慧好办”。聚焦“人工智能+政务服务”,结合规划资源“带图审批”的特点,深化智能申报和审批服务,强化技术赋能,升级“智慧好办”,优化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管线工程)、抵押权登记(首次登记)等高频事项的办理,通过图形解析、指标自动核算、在线质检,实现少填少交智能审,提升报建和审批效能。
(二)强化空间要素保障
13.积极应用产业用地融合管理政策。在张江科学城产业用地融合管理要求(M0)政策试点基础上,扩大到有条件运用MO政策的国家公告开发区或产业社区,在确保以产业为主导功能并满足环保、安全、相邻关系等条件下,用地性质可在工业、研发、仓储(危化品仓储除外)间进行转换或混合设置。
14.优化土地供应机制。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提高土地要素保障水平。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实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等多元化土地供应方式。对位于同一产业链的关键环节、核心项目,涉及两宗用地以上的可组合供应。支持工业项目分期支付土地价款,首期按不低于50%的比例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剩余价款在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全部缴清且不计利息。经出让方同意并在合同中约定后,企业缴纳首期价款、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可开工建设。
15.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低效存量产业用地分类处置,支持企业自主转型升级或引入第三方合作等方式进行盘活,鼓励园区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低效处置。在符合结构安全、消防、环保等要求下,支持工业仓储、研发等产业空间与配套功能设施进行复合利用。
16.推动解决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根据企业需求,研究明确本市工商业用地使用权延期和到期后续期相关政策口径,指导各区办理工商业用地使用权延期和到期后续期手续。结合国家即将出台的政策,进一步完善本市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政策。
(三)优化涉企监管检查
17.规范行政执法,落实“双无”清单。在规划资源领域推广行政“检查码”,探索运用新技术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提高智能预警和态势感知水平。研究“无感监管”对象清单和“无事不扰”事项清单,对纳入清单的企业和事项原则上不主动开展现场行政检查。
18.深化包容审慎监管。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规划资源管理底线,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情形。研究扩大《规划资源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适用情形,对程序性违法未造成实体性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采取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免予处罚。
19.全面推行信用修复。全面落实规划资源领域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提示函“两书送达”,对于按期完成整改的企业,及时开展信用修复,消除因行政处罚带来的诚信制约。
三、夯实基层基础,创建特色营商环境
(一)加强规划引领资源统筹,强化服务保障
20.坚持规划引领、资源统筹。发挥规划的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作用,坚持“上海2035”总体规划确定的空间发展格局,强化资源要素配置和保障能力,提升超大城市空间治理水平。
21.加强规划资源服务保障。拓展“获取经营场所”营商环境专栏功能,动态更新相关政策文件、规划成果,优化“以图查规、以图查房”。公开产业基地和产业社区控制线、战略预留区控制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开展地质安全风险调查评价与区划,形成地质安全风险“一张图”;优化地质分区灾评单元,动态更新分区灾评报告;优化分区索引,提升成果报告应用便利性;强化地质信息应用与服务,主动向企业公开各类地质成果信息。
(二)创建区域特色营商环境
22.鼓励重点区域创新引领。支持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等区域开展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鼓励各区结合自身特色、企业需求,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园区专业服务,创建特色品牌。
(三)推动楼宇更新和活力街区建设
23.实施商务楼宇更新提升行动。加强分区指导,完成10个试点商务单元更新提升方案。制定《推进本市商务楼宇更新提升的实施意见》,推动空间优化、服务优化、功能转换和能级提升。支持浦东、静安、徐汇等区实施商务更新单元试点。
24.建设活力街区,提升城市“烟火气”。推动试点街道开展15分钟社区生活圈“掌上通宝”场景开发应用,实现社区商业等公共服务资源与居民之间形成智能链接。指导各街镇通过社区规划统筹空间资源,提升社区商业空间环境品质。鼓励各街镇梳理各类可用于社区服务的空间资源,引入社会力量培育多元业态,提升街区活力。
25.加强对城市更新主体的服务与指导。推进试点实施,总结案例经验,进一步发挥“三师”联创作用,加强历史风貌与城市更新的有机融合,形成高品质综合解决方案,推动更新项目落地。依托城市更新开拓者联盟等平台,开展招商推介等活动。进一步形成城市更新规划资源集成文件,深化可持续城市更新模式。
四、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营商氛围
26.加强改革政策宣传与培训。面向基层、企业和公众,广泛运用随申办、局官微、一网通办等信息化平台,主动公开改革政策,提高覆盖面和知晓度。定期开展规划资源业务培训,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政策解读活动。
27.加强改革案例与成效的宣传。举办优化营商环境交流大会,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总结规划资源营商环境优秀案例,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28.强化政企沟通、完善改革政策。定期走访园区、企业,发挥好重点企业服务包、企业座谈会、企业服务专员等沟通机制作用,提升企业、群众对营商环境工作的参与度。充分发挥营商环境体验官政企协同“传感器”作用,定期听取意见、评估相关政策,将企业真实感受转化为政策优化的抓手,提升政策的适配性。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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