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晚,宝新能源(000690.SZ)发布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华能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其因涉嫌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立案。证监会同时也对公司前董事长宁远喜下发了《立案告知书》。

来源:宝新能源
同一晚,宝新能源还披露了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内容显示,2021年2月,宝新能源将合计约2550万元资金转给控股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宝丽华集团”)及其关联方使用。截至2024年2月,宝丽华集团已向宝新能源归还上述款项。然而,对上述经营性资金往来行为,宝新能源未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开资料显示,1993年6月,叶华能创办广东宝丽华集团公司。1997年,宝新能源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997年1月至2000年9月,叶华能任宝新能源董事长。2005年7月,广东宝丽华集团公司整体改制为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末,叶华能持有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90%的股份,为该公司董事局主席。2024年10月,叶华能以50亿元人民币的财富位列《2024年·胡润百富榜》第1019位。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2月末,因未披露叶华能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深交所曾对宝新能源下发监管函。
此次披露收到《立案告知书》的,还有曾在宝新能源任董事长超20年的宁远喜。
据简历显示,宁远喜1994年参加工作,1995年加入宝丽华集团,1997年调入宝新能源, 2000年起就担任宝新能源董事长,直至2021年。此外,他还曾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梅州客商银行董事长等职务。
2021年,宁远喜突传从宝新能源离职。2022年,宁远喜和宝丽华集团原总经理、宝新能源原董事温惠两人因涉嫌职务侵占和合同诈骗被刑事拘留,后转为逮捕羁押。2023年5月,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宁远喜和温惠的职务侵占罪成立,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零六个月和七年零六个月。
据南都·湾财社此前报道,判决书中称,二人通过设立第三方公司,以1500万元的低价购得宝新能源名下由梅州市梅县区房地产评估所评估市值为3038.476万元的房产,侵占了上市公司财物。
此外,宁远喜、温慧还被控在宝丽华集团一项融资3.1亿元项目中,将930万元以财务顾问费的名义纳入“私囊”。对此,宁远喜解释称,是叶华能对他融资的奖励金。
2024年3月该案二审开庭前,宁远喜通过家人向南都·湾财社记者报料称,有证据显示,宝新能源实控人叶华能,将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收益违规转予了非上市公司宝丽华集团员工,金额超2500万元,其中个别收款人员与实控人叶华能还存在亲属关系,涉嫌非法侵占上市公司资产。
彼时,就转移员工持股计划收益,广东监管局向宁远喜发函回应,该局对宝新能源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去向等问题进行了核查,后续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有关处理情况将于公司公告及该局官网披露。
二审开庭前夕,南都·湾财社获悉,原定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宝新能源原董事长宁远喜职务侵占案”二审取消开庭。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立案的是两个股东,没有包括上市公司,说明对上市公司没有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