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绿色主权债券框架》
2月20日,财政部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绿色主权债券框架》(以下简称《框架》),《框架》是财政部作为国际绿色债券发行人的基石文件。此前,第十一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政策成果透露,中方同意2025年发行首笔人民币计价的绿色主权债券,并在伦敦挂牌上市,这将是中国在英发行的首笔绿色主权债券。
未来,财政部将以《框架》为基础在境外发行中国绿色主权债券,丰富国际市场高质量绿色债券品种,吸引国际资金支持国内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持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在《框架》下发行的绿色主权债券,将在募集资金用途、项目评估及筛选、募集资金管理和信息披露四个方面遵循相关规定。
东北证券(000686.SZ):控股子公司之下属孙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月21日,东北证券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渤海期货的全资孙公司渤海融幸因涉嫌操纵期货合约,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渤海融幸被责令改正,合计没收违法所得1019.76万元,并处以同等金额的罚款;相关责任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2月21日,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关于征求《白酒质量通则》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清晰地表达中国白酒特征,征求意见稿对“白酒”“酒曲”“发酵容器”等术语进行定义。此次修订首次建立了面向消费者的白酒品质表达标准化语言,更加直观地了解和识别中国白酒特性,科学总结中国白酒的工艺特征属性,进一步规范和推动中国白酒国际化发展。
五粮液(000858.SZ)回应联手隆基绿能成立光伏新公司:控股股东行为
近日,宜宾英发德睿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发玉。经营范围包括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与制造等领域。股权穿透图显示,该公司由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四川五粮液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隆基绿能(601012.SH)旗下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持股。
五粮液工作人员表示,应该是控股股东五粮液集团的行为,公司没有做除酒业以外的业务;隆基绿能相关人士回应称,五粮液方面和公司共同成立的公司,主要涉及一些光伏电池项目的合作。
瓦轴B(200706.SZ):第二大股东SKF拟向大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赠7930万股股份
2月18日,瓦轴B公告称,公司第二大股东SKF与大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签订捐赠协议,SKF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793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70%)及其对应权益捐赠给基金会。捐赠过户完成后,SKF将不再是公司股东。本次捐赠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捐赠协议生效需以基金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B股证券账户为前提,且捐赠事项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中诚信绿金召开2025年ESG成果发布会
2月21日,“中诚信绿金2025年ESG成果发布会”在北京召开。会上,中诚信绿金ESG解决方案部副总经理周美灵、业务总监王术玲结合业务实践,分别做 “可持续信息披露发展趋势与挑战”和 “ESG评级发展趋势与市场应用”的专题分享。随后,ESG解决方案部高级分析师张孟飞对《中诚信绿金主权国家ESG风险与机遇评级模型》进行了发布与解读;科技创新部总监林晓旭发布了“ESG数字化管理平台”,并介绍了“中诚信智慧报告平台”接入DeepSeek的研发与实践情况。
杉杉股份(600884.SH):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冻结
2月18日,杉杉股份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杉杉控股有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捷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发生被冻结的情况。其中,杉杉集团被冻结股份287012036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81.4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74%;杉杉控股被冻结股份72212189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20%。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但如果后续该部分股份被强制司法处置,可能存在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远兴能源(000683.SZ):信披违法,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被罚800万
2月17日,远兴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内蒙古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远兴能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公司未按规定披露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及进展情况,也未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直至2022年4月12日才首次披露。
依据相关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一、对远兴能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的罚款。二、对时任董事长宋为兔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 三、对时任总经理孙朝晖、时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纪玉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朗科智能(300543.SZ):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信披不准确,收警示函
2月21日,深圳证监局下发关于对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陈静、钟红兵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朗科智能存在以下违规事实:公司在未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况下,于2021年至2023年期间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导致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临时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上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违反了规定,信息披露不准确的行为违反了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静、财务总监钟红兵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陈静、钟红兵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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