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对信托公司股东资质和资金来源实施穿透式审查
证券时报网讯,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全面加强准入管理。从严设定信托公司机构准入标准,严格实施业务准入,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整改或退出,积极有序推进行业减量提质。完善对信托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并严格审查。加强信托从业人员行为管理。严格审查股东资质。对信托公司股东资质和资金来源实施穿透式审查,严禁违规跨业经营、杠杆率过高、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和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成为信托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督促信托公司按照反洗钱有关规定管理受益所有人信息。建立股东、实际控制人“黑名单”制度。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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