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茂拟行使优先收购权 涉资不超13.23亿元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月22日,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金茂”)宣布行使优先收购权,涉及一项须予披露交易。
公告显示,2022年6月10日,中国金茂间接联属公司鼎茂置业和嘉兴投资与华福证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和债权转让及债权债务确认协议,并筹备成立金茂华福-长沙金茂广场北塔二期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碳中和),以将鼎茂置业持有的标的物业证券化,以及为公司的运营和业务发展筹集资金。鼎茂置业于当日另与嘉兴祥茂、嘉兴投资、华福证券(代表专项计划)订立优先权协议。
2025年1月22日,中国金茂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北京亦城获嘉兴投资指定为继任的优先收购权人,北京亦城于当日根据优先权协议的条款向华福证券发出优先收购权行权通知,决定行使对标的资产——华福证券(代表专项计划)持有的标的股权和标的债权(含标的物业)的优先收购权,拟行权价格为不超过13.23亿元。
根据公告,上述标的物业系指由鼎茂置业100%持有的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的金茂广场北塔写字楼物业,可出租面积约为94395.55平方米,作办公用途。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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