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测算:若四类中长期资金仅提升1pct入市 即可带来增量资金超4000亿
2025年01月22日 18:19
作者: 林坚 闫军
来源: 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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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测算:若四类中长期资金仅提升1pct入市 即可带来增量资金超4000亿】《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今日正式发布,通过中长期考核引导险资、社保、养老金、年金入市。根据非银保险研究测算,当前险资若提升1pct,权益配置对应约3215亿元增量资金;社保基金若提升1pct,股票配置对应约301亿元增量资金;基本养老金若提升1pct股票配置对应约186亿元增量资金(投资运营口径,若总口径对应约782亿元);年金合计若提升1pct权益配置,对应约608亿元增量资金。简单估算,四类中长期资金各仅提升1pct入市,可带来增量资金4300亿。

  《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今日正式发布,通过中长期考核引导险资、社保、养老金、年金入市。根据非银保险研究测算,当前险资若提升1pct,权益配置对应约3215亿元增量资金;社保基金若提升1pct,股票配置对应约301亿元增量资金;基本养老金若提升1pct股票配置对应约186亿元增量资金(投资运营口径,若总口径对应约782亿元);年金合计若提升1pct权益配置,对应约608亿元增量资金。简单估算,四类中长期资金各仅提升1pct入市,可带来增量资金4300亿。

  相关报道

  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稳住股市、打通中长期资金入市卡点堵点”、“推动专业机构投资者建立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提高权益投资比重”的重要决策部署,近日,经中央金融委员会审议同意,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党对资本市场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形成工作合力,既立足当下、更着眼长远,重点引导商业保险资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职)业年金基金、公募基金等中长期资金进一步加大入市力度。

  主要举措包括:一是提升商业保险资金A股投资比例与稳定性。在现有基础上,引导大型国有保险公司增加A股(含权益类基金)投资规模和实际比例。对国有保险公司经营绩效全面实行三年以上的长周期考核,净资产收益率当年度考核权重不高于30%,三年到五年周期指标权重不低于60%。抓紧推动第二批保险资金长期股票投资试点落地,后续逐步扩大参与机构范围与资金规模。

  二是优化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机制。稳步提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股票类资产投资比例,推动有条件地区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规模。细化明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五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三年以上长周期业绩考核机制,支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充分发挥专业投资优势。

  三是提高企(职)业年金基金市场化投资运作水平。加快出台企(职)业年金基金三年以上长周期业绩考核指导意见。逐步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支持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探索放开企业年金个人投资选择。鼓励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开展差异化投资。

  四是提高权益类基金的规模和占比。强化分类监管评价约束,优化产品注册机制,引导督促公募基金管理人稳步提高权益类基金的规模和占比。牢固树立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建立基金管理人、基金经理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机制,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推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规则落地,依法拓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类型和投资策略。

  五是优化资本市场投资生态。引导上市公司加大股份回购力度,落实一年多次分红政策。推动上市公司加大股份回购增持再贷款工具的运用。允许公募基金、商业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职)业年金基金、银行理财等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定增。在参与新股申购、上市公司定增、举牌认定标准方面,给予银行理财、保险资管与公募基金同等政策待遇。进一步扩大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操作规模。(来源:证监会网站)

(文章来源:财联社)

文章来源:财联社 责任编辑:11
原标题:机构测算:若四类中长期资金仅提升1pct入市 即可带来增量资金超400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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