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兴物联”)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742万元至-2371万元;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659万元至-3330万元。
碧兴物联表示,2024年原数字生态行业整体需求下降,且公司新数字化业务正处于培育期,使得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降;且正在执行的项目工程进度放缓,导致项目交付等成本增加,毛利率下降。此外,尽管公司2024年加强回款工作,受部分客户销售回款放缓影响,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账龄递延导致长账龄应收账款规模增加,公司根据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的信用减值损失为3075万元至3998万元,最终金额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确定。
事实上,碧兴物联自2023年8月上市后,业绩一直欠佳。财报显示,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23亿元,分别同比下降25.90%和59.96%;2024年上半年,该公司实现营收1亿元,同比减少40.28%;净亏损600.54万元。
除业绩欠佳外,碧兴物联还因存在相关信息披露不充分、未及时披露订立重大合同事项、关联方认定不完整等问题,于2024年10月收到深圳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公司、两名保代、董事长等多名高管齐收“罚单”。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已初步形成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但在2023年7月21日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8月4日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时,未更新半年度业绩预计数据或对实际业绩与原预计情况的差异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违反规定。
彼时,碧兴物联披露其2023年上半年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为2.3亿元至2.4亿元,同比上升1.91%至6.34%;预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44.04万元至3447.33万元,同比上升40.09%至53.60%。
股票上市交易后,碧兴物联却业绩“变脸”。据其2023年8月30日披露的2023年上半年业绩,营业收入1.68亿元,较发行上市申请期间披露预计数额减少30.14%至27.10%,净利润2390.70万元,较预计数减少30.65%至23.96%。
此外,碧兴物联还存在重大合同披露不及时等问题。受此影响,碧兴物联股价持续下跌。2023年8月9日公司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价格为36.12元/股。而截至2025年1月17日收盘,公司股价仅17.52元/股,市值14亿元。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