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积金政策再调整 “商转公”贷款取消对原商贷已偿还年限核查
2025年01月16日 21:08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中新网沈阳1月16日电(李伶俐)据沈阳市政府新闻办1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消息,为更好满足广大缴存人住房消费融资需求,缓解购房资金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1月1日起优化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措施。  

  据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赞介绍,此次公积金政策调整,主要涉及两大方面。一是优化“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取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中原商贷已偿还3年(含)以上的限制条件;取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中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除申请“商转公”贷款的1笔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以外,不得有其他住房贷款的限制条件。二是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商贷大额还款提取时限,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大额还款的提取时限由“当年内提取”调整为“一年内提取”;取消全款购买沈阳市商品房需缴纳契税后再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限制条件。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筹集部副部长李晓研表示,当前新增房贷与存量房贷间的利差持续扩大,部分存量购房者选择提前还贷来减轻购房利息支出压力。在此背景下,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商贷大额还款提取时限,可以有效解决提前还贷职工的资金需求问题。政策调整前,职工当年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商业贷款,并且大额还款须与当年按月还款额度一并申请提取。选择在年末提前还款,不负债过年,是多数职工的还款习惯。按原来规定,职工若在年末进行大额还款,就必须在当年12月31日前办结提取,留给大额还贷职工提取的“窗口期”较短,不能有效保障职工提取权益。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调整商贷大额还款提取时限,拉长了提取申请时间,可以更好满足提前还商贷职工的提取需求。(完)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126
原标题:沈阳公积金政策再调整 “商转公”贷款取消对原商贷已偿还年限核查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