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何昱璞)对退市公司违规行为进行追责,不仅彰显中国证监会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态度,更释放出退市不是“免罚金牌”、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绝不会因为退市而免于追责的鲜明信号。近日,已在A股退市的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拟对公司及5名责任人进行处罚,其中2人被采取市场禁入。
2023年12月1日,首航高科及董事黄文佳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4年8月26日,首航高科因触及面值退市指标终止上市。虽然首航高科从A股退出,但并不意味惩罚到此为止,公司及5名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已经形成,不会因为退市而一笔勾销。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首航高科存在2017年至2020年未按规定披露使用募集资金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2019年至2020年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关联交易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最终,中国证监会决定拟对首航高科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同时强化问责追“首恶”,从严处罚首航高科“关键少数”,拟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时任董事长黄文佳及时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责任人处以警告,合计罚款1330万元,拟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2人分别采取5年、10年市场禁入措施。
近年来,中国证监会持续保持对上市公司监管高压,不断通过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监管震慑,让违法违规者有痛感、存戒惧。此次对首航高科的处罚,体现出中国证监会落实新“国九条”和资本市场“1+N”政策部署,坚持监管“长牙带刺”,聚焦关键事、关键人、关键行为,把板子打准、打痛,切实改善市场生态,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决心。更是用监管行动表明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要付出应有的代价,不法者妄图通过退市“金蝉脱壳”是不可能的。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