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简称《新国标》)已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将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
我国是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大国。《新国标》适当放宽了铅酸蓄电池车型整车重量限值,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续航里程需求;增加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保障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推动企业改进生产工艺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北斗定位、实时通信功能等,提高车辆的安全性。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落实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部署,强化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加大新标准的宣贯力度,指导各地生产企业尽快吃透新标准要求,进一步提高产品安全水平。
强化产品安全性
此次修订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主要有四项基本原则:有利于防范火灾事故、有利于减少交通安全隐患、有利于满足消费者日常出行需求、有利于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在修订过程中,专家组始终以防范化解火灾风险为重点,通过对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事故的原因开展细致的调查分析,针对当前电动自行车产品存在的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性能不足、易燃塑料件使用过多、发生火灾事故后不便于溯源调查等问题,在新标准中完善了材料防火阻燃要求、塑料件占比指标、整车唯一性编码和耐高温永久性标识等条款,有助于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防范和全链条溯源调查工作。”工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
《新国标》完善了电动自行车所用非金属材料的防火阻燃试验要求和方法,提高整车及鞍座、导线绝缘层等部件防火阻燃性能要求,引导企业压缩非必要塑料件的使用,降低火灾发生风险。
记者了解到,过去,电动自行车使用的塑料件占比基本上超过10%。《新国标》要求,电动自行车使用的塑料件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引导企业在研发新产品时减少塑料材料的使用,鼓励使用轻质合金代替塑料材料,降低火灾事故的危害程度。
同时,《新国标》完善了蓄电池、控制器、限速器等部件的防篡改要求和方法,明确电动自行车控制器、蓄电池、充电器应具有互认协同功能,从技术上增加车辆最高速度、电动机功率、蓄电池类型及输出电压等关键参数的篡改难度,减少因非法改装导致的安全事故。
提升产品实用性
《新国标》提出,使用电驱动功能行驶时,最高车速不应超过最高设计车速,且最高设计车速不应超过25km/h;如果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应提供动力输出。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标准维持2018版标准中有关最高设计车速的规定,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优化产品设计,强化防篡改设计。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电动自行车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确保电动自行车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自觉抵制通过非法篡改提高车速的行为。
铅酸蓄电池性价比高、稳定性好,深受电动自行车消费者青睐;但铅酸蓄电池能量密度低、体积大。上述负责人表示,通过对近13万名网民的问卷调查发现,倾向于选择铅酸蓄电池的消费者数量是锂电池的2倍。超过一半的被调查者希望电动自行车充满电后续航里程能够达到70公里以上。按照现行标准中55kg的整车重量限值计算,使用铅酸蓄电池的车辆续航里程只能达到40公里左右,与消费者实际需求存在差距。
因此,《新国标》把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放宽铅酸蓄电池车型重量限值,为消费者提供性价比更高、续航里程更长、使用体验更好的产品;不再强制安装脚踏骑行装置,提升产品的实用性,节约生产成本。”该负责人表示。
考虑到电动自行车必要的载重能力和骑行中可能存在的短时爬坡等实际需要,《新国标》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时转矩限值指标,允许电动机短暂地输出较高扭矩,确保车辆能够应对短距离爬坡等特殊工况,满足消费者正常骑行需求。
优化产业结构
为提升电动自行车的主动安全性能,《新国标》增加了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方便消费者实时了解电动自行车关键安全信息。车辆一旦发生被盗、温度过高或蓄电池电压过高等异常情况,可借助通信模块第一时间提醒消费者及时处置。
根据《新国标》,用于城市物流、商业租赁等经营性活动的电动自行车,应具有北斗模块,对于其他类型的电动自行车,应设计有北斗模块,销售时由消费者选择是否保留,方便消费者实时了解电动自行车所在位置。
《新国标》鼓励电动自行车安装后视镜和转向灯,但不是强制性要求,由生产企业根据需要自行决定。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优化我国电动自行车产业结构,提升行业集中度和产品质量水平,新标准增加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的内容,对整车及关键部件的生产能力、检测能力提出要求,推动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和装备,提升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完善生产过程质量监控手段,引导企业通过规模化的生产组织和先进技术装备的应用,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合格率,逐步淘汰不具备质量控制能力的作坊式企业,提升行业集中度。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