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仪股份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19.25%股份 国机集团或入主
2025年01月14日 21:51
作者: 王屹
来源: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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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川仪股份1月14日晚间公告,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四联集团”)和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机集团”)于13日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四联集团将所持公司19.25%股份(约9884.17万股)协议转让给国机集团或其新设全资企业。转让价格为24.206元/股,较13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溢价约11.91%,转让价款合计约23.93亿元。

  截至目前,川仪股份直接控股股东四联集团持有公司30.08%股份;间接控股股东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渝富控股”)通过其子公司四联集团、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48.61%股份。本次转让完成后,国机集团或其全资企业将持有公司19.25%股份;四联集团直接持股比例则下降至10.83%,但渝富控股直接及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比仍有29.36%,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重庆市国资委。

  值得注意的是,国机集团或其新设全资企业本次受让股份的目的是获得川仪股份控制权,将在本次《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签署后12个月内,进一步受让四联集团及/或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川仪股份不低于10%的股份,且连同本次交易累计不超过30%;本次股权受让是为获得控制权统一安排下的一部分,与后续进一步受让股份直至取得控制权互为前提。

  对于此次股权转让目的,公告称,系“为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充分发挥和融合四联集团与国机集团双方优势,共同推动仪器仪表产业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川仪股份还提示,目前《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尚未生效,本次交易尚需相关各方报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本次交易尚需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除此之外,若国机集团由其新设全资企业受让川仪股份之股份,待其注册成立后并满足《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约定的条件时将签署补充协议,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后,方能办理股份过户手续。(王屹)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责任编辑:126
原标题:川仪股份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19.25%股份 国机集团或入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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