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洲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一审判决需赔偿306万元
财中社1月14日电*ST同洲(002052)发布公告,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向罗王来等40名投资者赔偿损失306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5.34万元。公司在本次诉讼中为一审被告,案件目前处于一审阶段。
判决结果要求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赔偿款,并指出如未按期履行,将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虽然判决已作出,但由于案件尚未结案,公司暂无法判断该诉讼对其最终损益的影响。
2024年前三季度,*ST同洲实现收入2.37亿元,归母净利润-1428万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