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大变脸!江苏证监局对南京熊猫出具警示函
1月13日,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近日江苏证监局对公司、董事长夏德传、总经理胡回春、总会计师胡寿军出具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2024年1月30日,南京熊猫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619.43 万元~2429.1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327.29 万元~482.43 万元。
2024年3月29日,南京熊猫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57亿元。
南京熊猫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产生较大差异,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不准确。
根据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南京熊猫、夏德传、胡回春、胡寿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