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易联支付被罚90万元
又有支付机构因反洗钱管理存在漏洞被罚!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近日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易联支付有限公司(下称“易联支付”)因违反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被处罚款90万元。时任易联支付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谭某强被罚3万元。
依据央行备案信息,易联支付成立于2005年,2011年12月22日获《支付业务许可证》,最初获准开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广东)以及移动电话支付业务。2014年7月,易联支付通过增项,增加了互联网支付业务。随着支付业务类型重新划分,易联支付业务类型变更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储值账户运营Ⅱ类(广东省)”,牌照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1日。
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易联支付首次被罚。2021年7月,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以及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易联支付被罚257万元,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被罚9.5万元。2023年12月,易联支付又因违反支付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被罚没合计695万元。
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对记者分析指出:“一直以来,反洗钱不力成为支付机构违规的‘重灾区’。可以看出,部分支付机构仍没有充分认识到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建立健全的反洗钱合规管理体系,包括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环节。同时,在市场竞争激烈的背景下,当前也有部分支付机构为了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和利润,进而放松反洗钱监管要求。”
王蓬博强调,第三方支付行业已是严监管当头,支付机构不得不加以重视,不能为了短期的业务利益而忽视合规风险。在拓展业务的同时,尤其要充分评估反洗钱风险,对于高风险业务要谨慎开展,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此外,也应该对合作商户和第三方合作伙伴加强尽职调查与持续监督。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