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这一部署着重通过系统施策,针对在公平竞争过程中出现的违背市场规律、产业发展规律的不当做法进行集中治理,以便更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
「力求精准有效」
何为“内卷式”竞争?关键要把公平竞争与“内卷式”竞争区分开来,这是开展好综合整治的“最先一公里”。综合整治要力求精准有效,需根据“内卷”的本质特征去审视、看待产业链内部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因业施策、因地制宜,坚决避免“一刀切”。
公平竞争与“内卷式”竞争的一个本质区别在于,它们对市场价格信号会产生不同性质的作用。在公平竞争条件下,供给、需求之间达到动态平衡,由此形成的价格信号是调节产需活动有效运转、供需环节无缝衔接的交通信号灯。经营主体通过公平竞争,可以促进整个产业技术以及产品质量的提升。消费者可选消费的品种、门类、价格、质量、售后等都能得到保障,政策传导也能在行业内快速实现。简单说,公平竞争带来的是多方共赢。
反观“内卷式”竞争,无视成本、价格、供需实际关系,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以严重低于产品成本的价格扰乱行业秩序,在招商过程中出现过度承诺现象,加之相关标准、规范的更新速度滞后于行业快速发展,最终对整个行业价格信号造成扭曲,无法对资源配置进行积极调节引导,各类主体内耗现象明显,长期下来将导致整个行业竞争力下降、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等问题。从长远看,“内卷式”竞争之下没有受益方,是“双输”甚至“多输”的。即便短期获得了利益,也很难有可持续的前景与保障。
找准“内卷式”竞争成因,相应的治理对策才能更具针对性:
一是个别领域公平竞争失序,背后是微观领域相应标准规范的缺失。当前,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快速发展。在一些新兴行业,从事不当竞争在短期内并未受到标准规范的惩罚,反而获得了利润,由此形成循环,不断干扰公平竞争秩序,甚至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二是个别领域价格信号失灵。价格就是市场经济的信号灯,价格严重偏离成本,即便有量的积累,也无法真正产生效益,行业可能反而失去发生质变的动力和资金支撑。价格严重偏离成本,产品的质量也很难得到保障。
三是个别领域优惠政策失当。优惠政策要具有普惠性,这是公平竞争的重要内涵之一。一定范围内存在的过度承诺、人为压低要素价格等行为,不利于经营主体按照市场规律去配置资源,客观上造成要素获取方式上的不平等。治理“内卷式”竞争,核心就是治理价格信号失灵、扭曲。各类政策应聚焦推动实现价格信号灵敏、有效发力这一本质和重点,让市场机制有效发挥作用。
在厘清“内卷式”竞争本质特征的基础上,开展综合整治的关键是找到有效的路径。路径清晰了,政策才能“各就其位”、协同一致,才能产生“滴灌”作用。找准路径的核心在于,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必须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落到实处,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原则,调动多方积极性共同推动行业竞争秩序更加规范。
在连接政府和市场的实践中,有一类主体的力量应该得到进一步发挥,即大型的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可以切实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用好广泛联系企业、熟悉一线生产实际情况、专业化程度较高的优势,在行业竞争规范、自律,产品质量标准等方面积极作为,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公平竞争秩序的维护。
进一步看,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需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要防止“一哄而上”,更要防止“一哄而散”。一个基本思路是,用好标准规范约束不当竞争行为,用好法治手段斩断从“价格战”到“极限压价”的循环链条,用好各类政策切实扩大有效需求、提振居民消费,加快打通经济循环堵点。
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尤其要注重因业施策,把涉及公平竞争的管理规范落实到位,做好做细政策出台前后的衔接、过渡,并进一步把产业发展和环境优化结合起来,通过破解一个难题解决一类问题,进而惠及整个行业。与此同时,可及时总结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案例,达到有效引导行业行为的目的。
这是在贵州省开阳县高寨乡牌坊村一家民宿拍摄的日出景色。近年来,当地结合自然风光、茶园景观等自然条件,通过“精准招商”等方式,破解“内卷式”引资困局,打造出颇具特色的乡村民宿品牌,有效地带动了当地就业增收。
「实现多方共赢」
新形势下,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具体可采取以下几个举措:
第一,推动行业协会加快探索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规范,让劣质产品失去生存空间。
做好产品(服务)质量领域的标准规范建设,是一件复杂但必须“破题”的事情。做好了,起到的示范效应是巨大的。可在“内卷”较为严重的一些领域进行试点,引导鼓励行业协会开展行业标准规范建设,包括明确标准规范的性质,哪些是带有约束性的,哪些是带有引导性的,哪些是带有鼓励性的,做好分级分类以及产品质量标识。要以市场化、法治化的办法,在标准规范建设环节加快形成多方参与的局面,让标准规范的效力真正发挥出来。
第二,规范产业链链条内部应收账款回笼的合理期限,坚决防止恶意长期拖欠的情况。
应收账款回笼速度,是一个市场行为。回笼速度过慢的情况,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是否存在个别经营主体依靠产业链优势地位,人为、过分延长向供应商回款的时间;是否滥用自身资金、技术、交易渠道、行业影响力等方面的优势地位,为其他配套企业设置明显不合理的付款条件、付款方式、付款期限、违约责任。根据综合分析研判的情况,再对症下药进行治理。
可根据行业情况的不同,探索实施行业应收账款回笼期限最低要求,回款期限不能超过最低时限要求。对恶意拖欠供应商应收账款同时自己又是“价格战”发起方的经营主体,可对其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基本要求规范、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进行客观分析,依法依规决定是否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矫正相关行为。同时,引导大型行业商业协会加强账款支付行业自律建设,并前瞻性做好应收账款账期的预警工作。
第三,推动引导各地招商引资加快向“精准招商”迈进,巩固存量、做大增量,实现多方共赢。
招商引资对于地方政府加快发展经济、改善和保障民生具有重要作用。招商引资是中性概念,不是负面概念。政策防范的应是为了招商引资对经营主体获取土地、资金等各类要素作出过度承诺,违反国家税法规定,扰乱招商秩序的行为。
新形势下,招商引资的关键是做大增量。从具体的政策路径看,可进一步推广“产业链图谱”理念,引导各地结合自身要素资源禀赋的优势和产业实际发展情况、存量资源分布,按照“本地产业链各环节缺什么就补什么”的原则,进行“精准招商”。在实践中,建议在同一省域范围内探索构建两地招商税收、增加值核算合理分配机制,总结经验并适时在省与省之间加大试点力度。这一试点也与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密切相关,试点效果好还可为相关难题破解提供参考依据。
第四,加快扩大有效需求,加力提振消费需求,尽快打通经济循环堵点。
整治“内卷式”竞争,不能“头疼医头”,而要坚持普遍联系的方法,找准促进循环的关键点。其中,内需的有效扩大是缓解“内卷”焦虑的关键。
消费方面,应探索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研究放宽个别领域的消费购买资格、门槛限制。扩大消费,前提是让居民放心消费,相应的保障、稳定预期的举措必不可少。这些都是具有很强系统性的,需要综合施策。同时,切实提升消费品质量,坚持以品质、品牌吸引消费者。特别是,要聚焦提升国产品牌的产品附加值,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土品牌,宣传好具有中国特色的品牌文化,发挥好生产性服务业对提升品牌价值、提升产品质量、提升产品附加值的重要作用。
投资方面,应引导各地做好重要投资项目的储备。在储备阶段,着力做好项目前期可研,对项目未来经营、市场前景以及可能产生的现金流进行测算匹配,并引导各类主体做好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建议密切关注民生类设施领域的设备更新需求,及时掌握需求变化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标准规范建设,研究进一步简化设备更新程序,为相关政策惠及更大范围的经营主体做好保障。
在项目落地过程中,应用足用好各类资金,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带动作用,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当然,鼓励的前提和关键是把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好、信用建设进一步刚性化,以卓越的营商环境和高水平的信用体系建设提振经营主体参与投资和建设的信心。
第五,持续密切与各类经营主体的沟通,做好政企互动,有效避免信息不对称。
从政策出台到政策落地,离不开与经营主体的密切沟通。沟通效果好,政策效力翻倍、效果翻倍、影响力翻倍。在政策落细落地过程中,怎么样申报获得支持,怎么样用足用好已推出的政策,怎么样把助力企业的具体政策第一时间让企业知晓,都直接关系到政策落实的效果。建议探索各类常态化、多样化的沟通机制和方式,及时把政策内容向各类经营主体传导,最大限度避免信息不对称,减少“预期差”“信息差”及其对政策执行效率造成的负面影响。
在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中,对一些违背市场规律不当行为的治理,为的是整个行业健康发展,是按照公平竞争原则进行的,需要经营主体及时反馈情况,及时把行业内不合理、影响行业发展的问题反映上来。这一点至关重要,也是需要密切沟通的重要内容之一。情况反映得越准,越有利于政策有的放矢。
第六,推动形成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良性局面。
这是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治本之策,也是健全各类产业发展体制机制的“必答题”。无论是传统产业,还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需要前瞻布局的未来产业,其有序、合理发展都有赖于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的有机结合。
产业政策重点管布局、树标准,助力健全相关规则和政策,并与宏观政策、区域政策做好有效衔接;竞争政策重点在于维护好公平竞争,把反不正当竞争以制度、政策的形式固定下来。二者的共同特点是,对市场化经营的各类产业,不去管具体的技术路线,而是通过完善事关产业健康发展的一系列制度推动产业有序发展;二者的不同点在于,产业政策更倾向于从“应该做什么”的角度去建立制度规范,竞争政策更倾向于从“不应该做什么”的角度去夯实制度规范。
新形势下,尤其要防止出现产业发展模式千篇一律、产业类别高度雷同的现象。脱离各地的产业发展实际去盲目“求新”,带来的只能是资源浪费和要素低效率配置。建议进一步加强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执行方式的研究,持续优化政策实施方式,把政策协同的效力发挥出来。
(作者: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产业经济研究室主任、研究员魏琪嘉)
(文章来源: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