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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新闻1月12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中监管分局发布19号罚单,剑指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虚增存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中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七条、第七十四条、第八十九条,对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 对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罚款50万元。 2. 对郭记明(时任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副行长)警告
(文章来源:蓝鲸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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