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股份诉讼二审进展:需对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金额110万元
财中社1月12日电文峰股份(601010)发布公告,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司目前处于二审判决阶段,作为上诉人,涉案金额为110万元。根据一审判决,文峰股份需对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已于2024年计提预计负债,以谨慎性原则应对可能的损益影响。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维持了一审判决的部分内容,但对文峰股份的追偿权进行了更改,判决文峰股份对徐翔、徐长江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但不再允许追偿。公司正在与专业律师团队筹划申请再审或申诉,以维护现有股东的利益。
2024年前三季度,文峰股份实现收入13.89亿元,归母净利润6937万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