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变相成为交易对手方交易通道等问题,浙商证券被监管责令增加合规检查次数
北京商报讯(记者郝彦)1月10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浙商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为部分投资者提供变相融资服务,异化为杠杆融资工具;未识别客户的交易目的,变相成为交易对手方交易通道;未使用交易所专用对冲账户进行对冲交易。此外,浙商证券存在干预控股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独立性运作情形。因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商证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
朱丽洁作为业务部门负责人、李楠作为直接责任人员、柳梦婷作为参与人员,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人员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